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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2.6億,挪用公款1.2億,偽造憑證詐騙14億元,非法集資24億元,金融法律制度何以竟被視作兒戲?
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賀強教授直言:『法院認定石雪犯詐騙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這些罪並不是今天纔有,而是刑法中早就明文規定的,他並沒有鑽法律的空子,而是公然違反。十年並不算短,他並不是一次違法,而是多次,並且每一次都精心策劃,他為什麼有那麼大的能量?這是監管體制的問題。』
雷曼破產、美林被收購、AIG深陷資金困局,華爾街的動蕩波及到世界各個角落……
正是在資本市場風聲鶴唳之際,中國資本市場的大鱷,『老金融』石雪真正倒霉的日子似乎纔剛剛開始。從被逮捕到現在,六年之久,他在近日等到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終審判決。
貪污2.6億,挪用公款1.2億,偽造憑證詐騙14億元,非法集資24億元,樁樁大事件,使石雪案成為中國第一金融大案!
『是沒有法律嗎?是法律規定不清楚嗎?這麼多的事,哪一件是小事?十年不到為什麼竟做了這麼多「大事」?』有專家分析說,『也許有制度變遷的因素,但還有一種更重要的因素,就是我們的金融監管確實存在問題。這個案件的發生,值得全社會思考』。
沈寂十年後南下『淘金』石雪1963年11月出生於北京。得風氣之先,他成為改革開放之後第一批大學生,當時被稱為『天之嬌子』。1981年畢業後,又分到了令人羡慕的銀行做會計工作。這一工作,他一直做了十年。從一個初出校門的大學生,變成了一個職員。海南作為經濟特區,成為當時很多年輕人向往之地。看著很多人南下淘金,靠著炒地皮、炒批文,一夜暴富,他坐不住了。
據知情人介紹,就在這十年工作期間,石雪對金錢的渴望就已到了不擇手段的地步。他在交通銀行和四位同事私分25萬元貸款,此事直到1992年纔被發現。熟悉他的感嘆地說:『這孩子膽子太大了,遲早要出事的』!
記者多方采訪了解到,1991年7月,時任交通銀行北京市分行西單分理處會計的石雪,幸運地認識了海南華銀的副總經理夏鼎鈞。由此被調入華銀工作。他能吃苦,善交際,熟悉業務又勤快,很快獲得夏鼎鈞的信任。多年的銀行工作經歷,加上他的機敏,很快的他從一個小跟班,一步步地成為了海南華銀的當家人。
據知情人分析,如果沒有遇到夏鼎鈞,石雪可能一輩子只是一個普通的銀行工作人員,縱使坐不住南下了,也可能無路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