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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龍案即將開庭審理,檢察機關以詐騙和私藏彈藥兩項罪名,對其提出公訴。
說到底,如果周正龍案沒有終審塵埃落定,『華南虎』事件就沒有結束。整個事件因周正龍起,自然應當由周正龍被處理而終。政府對周正龍行為的定性不能作最終依據,司法纔是評判周正龍行為最後依據。
司法還承擔著保障周正龍面對公共媒體說話的權利,以及保障公眾知情權的重責。『華南虎』事件到底是由周正龍一手炮制還是另有隱情,當事人周正龍的解釋極為重要:如果周正龍的解釋與政府的結論一致,並合情合理,那麼,人們的疑竇自然雲消霧散,政府的公信再次得到維護;如果周正龍胡說八道,那也不要低估公眾的智商,人們已經從其『虎照』中戳穿其謊言。古語說:『兼聽則明,偏信則暗』,讓周正龍在法庭上,面對著公共媒體說話,天不會塌下來!
司法也承擔著保障周正龍得到公正處理的天職。周正龍炮制虛假『華南虎照片』為千夫所指,但人們依然希望『道德的歸道德,法律的歸法律』,不想讓一個普通人因為不道德的行為去承擔法律責任,成為某種政治事件的犧牲品,破壞法治原則。盡管認為周正龍涉嫌詐騙罪的人也不少,但更多的法律人士卻認為這一行為並不涉嫌詐騙罪,因為『周正龍上報之時,林業廳的某些官員立即從中嗅到了巨大的經濟利益,並且在疑點重重的情況下用所謂的「專家鑒定」證明虎照是真實的。此時,周正龍已經成為林業廳某些官員利用的工具而已』。
司法審判將使公眾知道一切真相,這應了那句老話,『陽光纔是最好的防腐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