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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與假日幸福之爭
蔡繼明教授近日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專訪時說,儘管他承受的壓力不小,但還是那句話,黃金週並不是長久之計,假日改革利大於弊,如條件成熟,“十一”長假也有取消的必要。
蔡繼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從收集到的反饋意見看,假日改革的目的基本達到。“一是取消‘五一’黃金週使交通和環境壓力大大減輕,二是新假日製度使傳統文化得以體現。”
他說:“假日改革後,全年法定假日是115天,不少了。西方國家法定假日不會多過我們10天,但我國人均GDP只相當於人家1/20。法定假日總量和國民經濟發展息息相關,不可能隨意增加。假如放假影響國民收入,休假也沒多大意義了。”
雖然蔡繼明教授從權威的角度提出了GDP的概念,也從宏觀的角度談到了新假日製度對傳統文化的迴歸效應,但這些卻無法對抗大衆對黃金週假日幸福的憧憬和習慣,因而遭到激烈反對在所難免。
在新浪網舉行的一項調查中,參與調查的49422人中,78.31%(38591人)反對取消“十一”長假,認爲“帶薪休假實施困難,取消‘十一’長假將使市民旅遊和回家團聚機會變得更少”,支持者爲18.68%(9204人),取消“十一”長假可增加傳統節日小長假,也可減輕交通和環境壓力。
老家在山東,本人在蘭州工作的孫一敏說:“‘五一’長假被取消以後,我每年可以回兩次老家看望父母的打算已經打了折扣,如果再把‘十一’長假給取消了,那我只能是春節的時候回去一次,可是春節回家的人山人海,買票的不易想想都是一背冷汗。”
酷愛旅行的網友“六到彼岸”坦言對於取消“十一”黃金週非常不贊成:“如果取消十一長假,每年去長途旅遊的機會就會變少,更多的只能是做周邊短途遊,而春節期間又因爲客流高峯不利於出行,如果是我不會選擇在春節去湊那個熱鬧,取消十一長假不夠人性化,國慶長假正好滿足了長途旅遊的需求,所以希望還是保留。”
也有網民表示對取消“十一”黃金週的理解,網民“蒼茫一生”認爲取消黃金週可以提高辦事效率,不至於耽擱很多事。從大的方面講,中國到目前爲止還是發展中國家,還需要經濟的不斷進步,老百姓還需要過上更富裕的生活,這都需要一個國家國民的勤奮和努力。但持這樣觀點的網民只佔了很少一部分。
“陽春白雪”與“下里巴人”
取消“十一”黃金週和體驗休閒放鬆的生活之間的實質矛盾是如何讓老百姓都享受到真正的休假。在沒有“十一”黃金週的假設前提下,休假的平等享有權勢必將被打破。休假會因爲行業、職業和經濟狀況的不同出現不同程度的消減、變化甚至消失,這些被網友戲稱爲“‘陽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幸福差距”。
“除非國家強制規定有了長假,大家都休息下來了,業務也沒法做了,我們公司纔會放假,如果取消了黃金週,呵呵,那一年就只能馬不停蹄的幹活了,誰讓我們在私企工作?”就職於蘭州一家中介公司的王博明苦笑一下告訴記者。
在蘭州市七里河區政府上班的公務員顏東就比較幸運,“從去年頒佈職工帶薪休假條例以後,我們單位今年就有了年休假,帶着孩子出門旅遊了一下,覺得很放鬆,心情也不錯”。
由於行業屬性差別、管理正規化的不同,對很多行業而言,在沒有黃金週的前提下,長時間休假幾乎成了一種“神話”。
《現代金報》所做的一份關於職工休假的調查顯示,在接受調查的市民當中有60%的市民不滿意目前單位的休假制度,建築業、服務業、旅遊業、私營企業休假天數最少;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對於年休假的規定各不相同,有的是2天,有的是3天,有的在工作3年以內根本沒有年休假。國有企業和大中型的企事業單位對於年休假比較規範,基本上都在公司制度中有明確規定,有的在合同中就已寫明,並且多數是按照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不同的年休假日。
但是公司沒有明確規定年休假的也不在少數,大部分是從事外貿銷售的公司和個體工商戶等。部分職員表示,在公司業務忙的時候,連法定的雙休日都無法保證,更不會主動去要求年休假,同時怕給老闆留下不好的印象也成了一個重要的因素。
不敢提休假,不能去休假,休假成爲工作業績的獎勵,休假也成爲行業待遇好壞的一個隱性標杆,一項職工的基本權利被附加了太多的“不能承受之重”。
正是因爲這樣的原因,“十一”黃金週承載着太多普通百姓的幸福渴盼,也正是因爲這樣,網上網下反對取消“十一”黃金週的呼聲纔會如此一邊倒。
帶薪年假與黃金週的博弈
2007年12月14日公佈《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時,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談到制定職工帶薪休假的目的:目前已經實行年休假制度的僅是機關、事業單位和一部分團體、企業,還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團體以及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沒有實行年休假;在已經實行年休假制度的單位,由於工作繁忙等原因,許多職工實際上多年享受不到年休假待遇;職工因單位工作需要未能享受年休假的,也沒有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隨着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廣大職工和社會各界普遍呼籲儘快健全我國的職工年休假制度。
對於享受帶薪休假的職工範圍在條例裏也有明確的規定:爲了平等保護各類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條例對各類用人單位實行廣覆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既然帶薪年假已經被國家以部門法規的形式規定了下來,緣何取消“十一”黃金週的提法會遭到如此激烈的反對?帶薪年假的有名無實成爲這場博弈的均衡點。
《國際先驅導報》聯合新浪網進行的調查顯示了這樣幾個數據:
對於“你對帶薪休假的前景怎麼看?”67.34%的被調查者認爲“即使有更嚴格的配套措施,也不樂觀。”;對於“如果你的主管不希望你帶薪休假,你會怎麼做?”69.75%的人選擇“做出妥協,取消帶薪休假”。 16.48%的被調查者選擇“以國家規定爲準,堅持申請帶薪休假”。只有4.82%的人選擇“向國家相關部門申訴”。
許多職工說起帶薪年假只能是一聲嘆息,儘管帶薪年假有了制度規範但這項權利依然停留在“紙質”階段。
蘭州城市學院副教授王彥彥在分析黃金週和帶薪休假時認爲二者此消彼長:“明眼人都能看出來,爲什麼會有那麼多的人反對取消‘黃金週’?帶薪休假無法落實是根本點。其實對於蔡繼明教授提出取消‘黃金週’的觀點我們應該全面解剖看待,他是站在國家政策的角度分析問題得出的結論,而且這一提法現在也只是在調研階段。老百姓關注的是什麼?是切身的幸福感、與家人團聚的快樂、出門旅遊的放鬆。所以解決帶薪休假的落實問題是關鍵,這包括制度上的健全、環節上的完善、監督上的細分,在完善這些步驟以後,取消黃金週實際上會成爲一件很順其自然的事。其實現在很樂觀的情況是,制度我們國家已經出臺了,還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現實的操作性,畢竟這是牽涉到很多行業的類別差,可以根據行業屬性的不同做相應的調整和指導。”
這正如中國勞動經濟學創始人之一任扶善教授所說:“休假是不是應該根據不同情況有所差別。行業不同,辦法也不同,休息權是每個勞動者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