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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虎』事件最近又有了新的進展:陝西省旬陽縣人民法院發布公告,定於9月27日上午8時30分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周正龍詐騙、非法持有彈藥一案,准許公民旁聽。『周正龍目前表現不錯!』旬陽縣檢察院一位檢察官表示,周正龍的認罪態度很好。(9月25日《華西都市報》、《成都商報》等)
為何受審的只有周正龍一人?在『華南虎照片事件』中扮演其他角色的『演員』難道就不該隨同周正龍一同過堂?但很遺憾,目前我們只能看到周正龍一個人孤零零地走上被告席。
『周正龍目前表現不錯』、認罪態度很好,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相信法院的這種說法。但是,當走進法庭後,面對昔日有過多次接觸的媒體記者以及旁聽席上那些渴求真相的民眾和部分法學專家,周正龍是否會抖出一些『猛料』,抓住最後的機會為自己『立功贖罪』?一切都有可能。
來自司法的實踐告訴我們,被告人在法庭上突然翻供,抖出幕後真相是較為常見的。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有很多種,比如,在偵查階段,由於辦案人員自身素質以及過於注重案件的進程等原因,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偵查訊問時,往往只將訊問視為一種偵查取證的主要手段和工作,而忽略了聽取犯罪嫌疑人的申辯和理由。在這種情況下,走進法庭受審的被告很可能當庭翻供。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有關周正龍辯護律師的人選問題也值得我們關注。周正龍的妻子羅大翠表示,多位願免費代理此案的外地律師均遭安康方面拒絕,而律師張勇沒有得到羅大翠的委托卻得到了官方的認可和周正龍的簽字,這些都難免讓人產生聯想。再聯系到律師張勇最近的一些表態,諸如在其他律師聲稱周正龍不構成犯罪、打算做無罪辯護的情況下,他卻聲稱周罪行嚴重,而且沒有決定為周做無罪辯護,這些都非常令人費解。正如專家指出的那樣,不能站在嫌犯一邊,站在警方一邊,這就失去了做律師的起碼資格。
筆者始終認為,不管犯罪嫌疑人周正龍是否真正有詐騙、非法持有彈藥等行為,在他尚未正式走進法庭受審之前,有關他的偵查訊問以及司法措施,都必須基於公正,必須符合法的本質。如果周正龍只是『華南虎事件』的一個『替身演員』,在辯護律師實質意義上沒有代表其真實意志的情況下,檢方和法院就應本著司法公正、公平和正義的原則,明察秋毫,將案件弄個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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