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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部門已鑒定是危樓獨立村村委會竟然出租
本市寧河縣大北鎮獨立村村民王先生給本報來信反映,在獨立村有一棟被房管部門鑒定為危房的二層樓,村委會竟不顧安全,將這座危樓租給了一散熱器廠。在這座危樓內有幾十個工人在進行生產,生命安全時刻受到威脅。王先生在反映信中說——
編輯同志:
在我村西側有一座教學樓,因為建樓的時候偷工減料,使用了不長時間就被有關部門鑒定為危樓,學生們都搬了出去,成了一座空樓。2004年,獨立村村委會把這座危樓承包給了獨立村村民王某某開辦散熱器廠,王某某和村委會簽訂協議書:一年租金為2000元,如果危樓發生任何意外村委會不負任何責任。
由於生產的車間就在危樓裡面,涉及到幾十個工人生命的安全,我們就這個問題向村裡提出意見,可是村委會主任說,村裡解決不了。我們找到了寧河縣安監局,該局說應該通過大北鎮處理此事。我們找到大北鎮政府,鎮政府又讓我們找村委會解決此事。就這樣一級一級互相推諉,好幾個月過去了也沒有人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復。直到今年6月份,縣安監局纔向王某某下發通知,讓其立即撤出危樓。但是,通知下發後,王某某並沒有搬出,仍然繼續生產。這期間,村民仍然向村委會及縣安監局反映,但都沒有結果。村委會離危樓僅百米左右,難道他們看不到嗎?縣安監局的工作人員也曾多次到村裡來過,都沒有對這樣的行為進行制止,難道一定要發生慘劇纔能警醒嗎?呼吁有關部門迅速將危樓拆除,消除危險隱患,保障工人生命安全。獨立村村民
村委會明知危樓仍然出租
接到獨立村村民的來信後,記者將反映信轉至寧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該局於2008年7月1日給本報進行了答復。
寧河縣安監局在答復中稱,村民反映的危樓原為大北鎮獨立村的小學教學樓,2003年經村民代表大會決定,將教學樓封閉,學生全體搬出。
2004年,該村村委會委托市房管局房屋安全鑒定中心對教學樓進行安全鑒定,鑒定結果為『危樓』。
2006年2月份,獨立村村民王某某創辦的鑫盛達散熱器廠,與村委會簽訂協議,租用此教學樓16間,從事采暖散熱器的生產,前提是王某某需對該樓房進行加固,但是王只是簡單對房屋進行了維修就投入了使用。
2008年3月份,寧河縣安監局接到群眾反映,該樓『無安全保障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立即責成大北鎮政府進行核實。鎮政府於3月26日對王某某開辦的鑫盛達散熱器廠下達了停產遷出通知書,但其並沒有遷出。6月27日,寧河縣安監局接到本報的信件後,當日安監局工作人員會同大北鎮政府對獨立村小學原教學樓進行進一步的查處,責令企業必須在6月27日16時23分前停止生產,將所有設備拆除並且移出,並將該樓房的供電總開關貼上了封條。
寧河縣安監局的劉副局長到本報說明情況時還告訴記者,寧河縣安監局已經叮囑獨立村村委會監督王某某的散熱器廠按時搬出,絕對不會留下安全隱患。村委會也就此問題向安監部門寫出書面承諾。
租房廠家無視危險隱患
9月15日,記者又接到村民舉報,反映該散熱器廠仍然在危樓內生產,廠主私自將封條拆下接電繼續生產。9月21日,記者以購買散熱器為由到寧河縣大北鎮獨立村鑫盛達散熱器廠進行暗訪。在一幢寫著獨立小學的樓房內,記者見到了十幾個工人正在進行生產。記者以購買散熱器為由詢問該廠的生產情況。
一個工人告訴記者:『現在在車間裡的工人有十幾人,二樓還有一些外地的工人住在上面。』
記者問:『樓上住著幾個人?』
工人說:『大約四五個人吧。』
記者問:『你們廠不是停產了嗎?』
工人說:『停了兩天,聽說是廠裡負責人找安監局的人打了招呼纔允許生產的。』
在工人們中午吃飯的時間,記者在二樓發現,樓頂的樓板已經斷裂,隨時都有塌落的危險。在一樓的車間裡,生產機器、包裝箱堆得到處都是。據工人們說,6月27日縣安監局來檢查後確實沒有生產,但是生產機器並沒有搬走。
據獨立村村民介紹,縣安監局的工作人員走後沒幾天,鑫盛達散熱器廠的工人便從總供電箱的下面另接了電繼續生產。過了些日子,該廠索性將封條撕掉,大模大樣地正式生產起來。
一個不願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訴記者,這期間,有許多村民向寧河縣安監局反映王某某仍在繼續生產的情況,但就是沒有結果。8月11日,兩個安監局的工作人員還到了鑫盛達散熱器廠旁邊的工廠檢查工作,看到了在危樓內生產的情況也沒有進行制止。村民疑惑地說:『難道非得要砸死幾個人纔會重視嗎?』
究竟為何視而不見?
記者隨後通過電話與大北鎮獨立村村委會的張主任取得了聯系。
張主任說:『自從寧河縣安監局查封後,散熱器廠已經不在危樓裡生產了。』
記者說:『可現在正在生產,你們村委會沒有人知道嗎?』
張村長說:『不了解情況,等我了解一下情況後再說吧。』
說完後,張主任就主動掛斷了電話。
記者在一村民處見到了2004年由天津市房地產管理局房屋安全鑒定中心出具的一份《房屋安全鑒定報告》。該報告顯示,獨立小學教學樓混凝土抗壓強度低於標准要求,混凝土強度偏低,教學樓北側檐牆出現開裂,裂縫多達20餘處,最長裂縫可達8000mm。……根據《建築抗震設計規范》,獨立村小學教學樓屬於危樓。
記者還見到了由大北鎮鎮政府對王某某的散熱器廠利用危房進行生產的《處理決定書》,該決定書表明,今年的2月份,鎮政府已經對該企業下達了《停產遷出通知書》,責令企業三日內遷出。下達後鎮裡多次檢查均發現其並未遷出。
記者還見到了一份由獨立村村委會向寧河縣安監局寫出的《承諾書》,獨立村村委會承諾對原小學的教學樓進行安全管理,立即清理樓內設備、原料、人員,在對該樓沒有加固處理並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前,絕不對外從事各類生產經營活動,如違反承諾,承擔一切後果。
既然村委會已經做出承諾,那麼從6月27日到9月25日的近三個月時間裡,王某某在村委會的眼皮底下繼續生產就沒有人看到嗎?
近一個時期內,國內連續發生幾起重大安全事故,究其原因,除了個別企業只重效益不重安全的錯誤思想外,監管部門對安全隱患的不徹底解決、疏於監管,也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為什麼普通村民都能看出來的安全隱患,監管部門卻視而不見?監管機構沒有對違法企業進行徹底整治,是對違法行為的姑息、縱容,是對生命的一種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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