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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上午,備受各界關注的『華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龍案,在陝西省旬陽縣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周正龍犯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持有彈藥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兩罪並罰,被執行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在庭審現場,周正龍稱自己是在鎮坪縣林業局的再三催促下,為了交差,纔想出拍假華南虎照片的主意。言下之意,自己『犯罪』不過是為了給當地政府作貢獻。另據報道,庭審之後,在開庭前曾聲稱『周正龍庭審時會曝猛料』的法律學者郝勁松,在法庭前打起一把預先准備好的黑傘,黑傘上寫著『周正龍=替罪羊』的字樣,擺出姿勢等記者拍照。
筆者不知道為何『跑龍套』的周正龍會堅持造假是其一人所為,但這種『把所有問題都自己扛』的個人英雄主義,足以讓那三級政府相關部門的乾部無地自容。他們的沈默,襯托出的是一個『超級騙術家』的形象——一個連電腦都沒摸過的獵人,一個長期與大山為伴的向導,一個只知道村裡那點『屁事』而不知『PS』為何物的農民,居然以極其簡陋的方式(按官方公布的信息,即僅靠折疊年畫拍的虎照),騙過了三級政府相關部門大大小小數十名官員。這是一個人間奇跡,更是『老千界』的經典范例。周正龍有『英雄』事跡如此,足以擔當騙術界的盟主之位。我其實也佩服這些『戒急用忍』的一眾官員,他們寧願選擇污辱自己的智商,也不願承認自己內心裡其實早已識破了『虎照』的真假——這是何等的『大智若愚』!若承認自己明知周正龍的『虎照』為假,那就等於承認了自己與周正龍合伙詐騙的共謀身份。只不過,周欲詐騙的是2萬賞銀,而官員想要詐騙的,卻是上千萬的國家配套資金。
筆者法律知識淺薄,不敢從法律的角度來妄言整個過程的合法、合理、合情的實事求是,但是卻有一些疑問:一是周正龍文化程度很低,大字不識幾個,那麼他是如何用數碼相機拍攝、用電腦剪輯出這麼逼真的照片,還騙過這許多高手?二是華南虎照案的性質是詐騙等罪,既然是詐騙就得交待詐騙的過程,可是這過程周正龍沒說?三是細觀整個新聞稿件像是通稿,沒有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多角度的闡釋,更沒有細枝末節的補充,那是不是說大家對此事件的認識都一樣?是不是這樣的通稿就能令人信服呢?四是公眾對整個過程的完整性和真實性的質疑,公眾並不能像放電影一樣對整個事件有一個完整的、真實的再現和認識,那是不是哪一方面出了問題呢?在此,筆者並不是想節外生枝的吹毛求疵,而是想從另外一個視點來質問政府的公信力、質問政府實事求是的能力和決心。
『華南虎照』是假的,這時候公眾需要了解結果更需要了解整個過程!有時候過程比結果更重要!(文/鄭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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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一定要搞清楚,我就不信一個堂堂共產黨執政的國家,被幾個無聊的“昏官”搞混!聯繫:http://blog.sina.com.cn/w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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