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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3日以被告身分傳訊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並向法院聲請將其羈押。至此,陳水扁家庭涉嫌海外洗錢一案已有9人被列為被告。
其他8名被告為陳水扁、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兒媳黃叡靚、原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以及在洗錢案中充當『人頭』的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吳淑珍同學蔡美利胞弟蔡銘哲、蔡銘傑。目前,陳鎮慧、蔡銘哲已經被羈押。
綜合此間媒體報道,檢方認定,陳水扁支領『機要費』由林德訓簽章、由陳鎮慧提款,林德訓在該案是陳水扁的貪污共犯,因觸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且有串證之虞,因此檢方當庭將他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截至3日19時,法院尚未對是否批准收押林德訓作出裁定。
3日此間出版的《聯合晚報》刊登新聞分析指出,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機要費案』、洗錢案聲請羈押陳鎮慧、蔡銘哲獲准,林德訓被聲押後也可能步上陳、蔡兩人的後塵,依照檢方偵辦弊案『先外圍後核心』的慣性,未來陳水扁被羈押的可能性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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