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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二十一日,涉及網上藝人不雅照片的藝人陳冠希在香港召開記者會。他在記者會上表示,對藝人不雅照片事件,深感難過,他希望獲得原諒。並為事件向所有香港人和父母致歉。
二月十一日,香港藝人鍾欣桐在英皇中心會見傳媒,首次公開回應藝人不雅照事件。
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全面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並由即日起至明年1月31日,展開為期4個月的首階段公眾?詢。
據香港特區政府網站消息,?詢文件涵蓋7個范疇,包括『淫褻』及『不雅』定義、審裁制度、物品評級制度、新媒體規管、執法工作、刑罰,以及宣傳及公眾教育。
研先評級後檢控
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蘇錦梁3日在記者會上表示,須全面檢討,確保條例與時並進,符合公眾期望。
文件建議,透過修改法例或行政指引,清晰定義淫褻及不雅。
?詢文件檢討審裁制度,期望審裁處評定物品類別時,裁決更一致,並有足夠的代表性,反映社會標准;並研究是否容許更多不同界別人士,如教育機構及社會工作機構等,呈交物品予審裁處評級;以及考慮是否強制執法機構在檢控前,先把物品呈交審裁處評級。
香港演藝界年初曾爆出『艷照門』事件,有人將香港男藝人陳冠希與鍾欣桐、張柏芝等女藝人的不雅照發布到網絡上,並造成了大范圍的散播。有公眾人士認為,現行評級制度下的不雅類別范圍廣泛,文件建議,研究是否有需要收緊物品評級制度,或加入細分類別,提供更多物品內容的資料,讓公眾作出適當的選擇。
擬提高條例刑罰
?詢文件也建議,規管新媒體包括互聯網上發布淫褻及不雅資訊,如加強現行與業界共同規管的機制,收緊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與用戶的合約條文,防止用戶發布淫褻或不雅資訊;以及推出標簽制度。
條例的執行工作目前由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香港警務處及香港海關負責;?詢文件深入討論各執法部門的運作及分工、執法模式及優先次序等。
刑罰方法,當局檢討如何改善現行條例的罰則,如考慮提高最高刑罰,以及加上法庭量刑的考慮因素,以增加條例的阻嚇作用,特別是如何提高對屢犯者的阻嚇性。
至於宣傳及公眾教育,當局建議制訂長遠且有系統的計劃,鼓勵社會各界合作,加強支援家長、學校、教師及從事教育工作的非政府機構,以提供更健康的資訊。
明年展次輪?詢
蘇錦梁表示,當局將根據首階段?詢所得的意見,提出具體的改善建議,並在明年內進行第2輪公眾?詢。
當局舉行會堂論壇,邀請區議員和市民參與,就?詢發表意見;並鼓勵不同界別的代表,參與專題小組的深入討論。
同時,當局也展開公眾意見調查和設立網上論壇,以及展開以青少年為對象的宣傳工作,方便各界討論課題。
香港市民可在明年1月31日或之前,透過電郵、傳真,或郵寄等方式,提交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