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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報道了陝西華縣14天時間裡發生4起命案均告破,縣政府重獎縣公安局10萬元現金的消息後,在社會上引起爭議,大部分網民認為,破案是公安機關天職,因此不應該得到重獎。華縣政府辦領導解釋說,公安機關有其特殊性,因此給予一定的獎勵彌補經費不足。
連續兩天來,網上不斷有人對此事進行評論,並提出一連串的質疑。有網民認為,華縣9月份14天時間裡連發4起命案,說明當地公安沒做好社會治安工作,公安機關應該反思,命案必破是公安機關的職責和義務,縣上為什麼要重獎公安機關?是不是每個單位把本職工作完成了都可以得到重獎?重獎的10萬元現金是從哪裡來的?經過預算了嗎?
也有群眾說,華縣應該把重獎公安機關的現金用於普法宣傳教育和救助弱勢群體。一位讀者還列舉了華縣的3起案件,去年6月26日華縣3個青年在西安將見義勇為的江蘇籍千萬富商戴俊殺害。今年4月23日另3個華縣青年又在西安高新區搶劫、綁架一位女士勒索30萬元,情節非常惡劣。8月29日,華縣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所長李某夫婦將70歲的家屬院門衛袁明中打傷住院後不久死亡。這些案件表明,華縣急需普法教育宣傳。
針對社會上的說法,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車主任表示,重獎公安機關的10萬元是縣政府研究後從財政支付的。他說,雖然命案必破是對公安工作的要求,但是實際工作中公安機關存在著其特殊性,案件發生後一些取證、偵查等都需要費用,也有一定的難度,其他單位完成任務就沒有公安機關這樣繁瑣和復雜。所以,給予重獎是為了彌補辦案經費的不足,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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