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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冒充市教委基建處工作人員,編造可以承攬拆遷工程的謊言,騙取他人現金9萬元用於還債。該男子日前被河西區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3000元。
2006年9月間,本市某中學職工蘇某謊稱是市教委基建處工作人員,可以承攬拆遷工程,騙取了何某等人的信任。後蘇某利用偽造的河西區統計開發職專、河西區電子職業中專、和平區第三十四中學以及匯文中學四所學校的《拆遷合同書》和相關文件,與何某簽訂拆遷合同,先後騙取何某拆遷首付款人民幣25萬元。2006年10月,何某發現被騙後多次向蘇某催要錢款。蘇某在歸還16萬元後逃匿,其餘9萬元用於償還個人債務。
今年5月,蘇某被公安機關抓獲,經進一步偵查成案。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蘇某的親屬將9萬元贓款予以退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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