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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如何進行調劑?
招考職位上通過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面試人選與計劃錄用人數的比例時,將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面向社會公開進行。具體辦法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後可以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上查詢。調劑結束後,進入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將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上統一公布。
十、關於體檢和考察
1、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招錄機關按照綜合成績(包括公共科目筆試、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2、體檢和考察由誰負責?
體檢和考察由招錄機關負責。
3、體檢依據什麼標准進行?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的規定進行。
4、在什麼機構進行體檢?
在京的招錄機關,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京外的招錄機關,在地方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
尚未指定體檢機構的,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