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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男子唐尚海和朋友坐火車從重慶到懷化,遇乘警查票,因兩人手機款式相同,乘警遂擅自打開了唐的手機查看各項功能,不料在裡面發現一段約4分鍾的黃色錄像。盡管唐解釋,這段淫穢錄像並非他所下載,他買的是一部二手手機,這段錄像購買時已有,而且他沒有給他人看過,但乘警仍以唐私自復制、傳播淫穢錄像為由,處以罰款200元,還責令他當場寫下檢查。
這樣的新聞直讓人發笑,最後卻笑出眼淚。所以我比餘秋雨大師更有資格『含淚勸告』那些因私藏黃片、觀賞黃片而被罰款、拘留的中國公民:如唐尚海;如河南南陽市民任超奇,前些時日,他因電腦裡存有兩段黃色視頻,被南陽市公安局網警支隊『警告並處1900元罰款』;如2002年在家裡看黃色錄像而被警察破門抓捕的陝西延安某夫婦……盡管所承擔的惡果有霄壤之異,但從法理譜系上講,這些受害者都是一條線上的螞蚱,一個人倒下了,整個權利的多米諾骨牌都會倒塌;一個人的法定權利被侵犯,其他人的肉身和精神隨時都會感受到被橫行無忌的公權力脅迫的危險。當你的手機和電腦所儲存的隱私權並不完全屬於你,誰能保證,你不會成為下一個唐尚海或任超奇?
被罰款200元的唐尚海當然冤枉,可他亦有不冤之處。當乘警查看其手機時,他有沒有勇氣說:手機的所有權屬於我,未經本人允許,任何人不能查看。放到權利意識完善的國家,此話一出口,乘警多半知難而退,否則就是侵權。也許警察的做法有理由,如處理此事件的有關負責人聲稱:『當時是奧運保衛期間,乘警有權查看乘客的手機。』——這不禁讓人疑問,此事發生的9月18日是否還屬於『奧運保衛期間』?即便奧運期間的保衛措施能延伸到奧運會後那麼久,這就像當年的『嚴打』,一張打擊犯罪的虎皮遮掩之下,不知多少今日看來再正常不過的個人權利已遭肆意踐踏。恰恰在這一時刻,你們需要以法律之名來針鋒相對。
你可能會說,法律有什麼用呢,為罰我們的款而提供法理支橕的法條(《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8條,及其背後的《刑法》第363-367條)本身就有疑問,服從這種有疑問的法條不啻於慢性自殺。這是一個悖論,當你因法條有疑問而鄙棄法律的力量,最終即使求得良法,其程序正義亦被消磨得不名一文,良法只餘下一個慘淡的空殼。法律的神聖性,不僅在於其自身的善惡,更在於你如何對待這種善,尤其是惡。惡法亦法。只要它還留下一絲良善的空間,你都該加以利用,更何況中國現行法律可資發酵的成分尚且不少。
你們應該看到了這一幕:9月26日,南陽警方撤銷了對任超奇的罰款處罰。而更早的陝西黃碟案,警方不但賠禮道歉,一次性補償被打傷、刑拘的當事人醫療費及誤工費人民幣29137元,還對幾位肇事的警察進行免職或辭退的處理。這都是維權者艱辛修成的正果。當法律內部的善惡力量開始博弈,公權力只能在其膝下輾轉承歡。如果說個別作惡的公權力是一條狗,那麼良法就是打狗棒。
含淚為你們祈禱,祈禱你們不要成為唐尚海或任超奇,更祈禱唐、任不會申訴無門。
沒聽見餘大師說,一些對中國人歷來不懷好意的人,正天天等著我們做錯一點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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