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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訊泰國憲法法院10月14日決定受理有關取締人民力量黨等三個政黨的訴訟案。
泰國憲法法院秘書長在當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宣布,針對由最高檢察院此前分別提交的有關要求取締人民力量黨(民力黨)、泰國黨和中庸民主黨等3個政黨的訴訟案,憲法法院將同時進行審理。上述3黨可在15天內向法院遞交針對所受指控的說明材料。
要求取締3黨的訴訟案均由泰國國家選舉委員會提出並提交給最高檢察院,理由是3黨均有一名執行委員涉嫌在2007年底的大選中違反選舉法。泰國憲法規定,如果作為政黨主要成員的執行委員在大選過程中違反選舉法,除了該黨將被取締外,該黨所有執委還將被禁止參政5年。
另據報道,由於泰國前總理他信夫婦未能出庭接受其涉嫌以權謀私發展家族企業指控的審查,泰國大理院(最高法院)10月15日再次發布對前總理他信及其夫人朴乍曼的逮捕令。這是泰國法院批准對他信夫婦發出的五份逮捕令。由於目前還不知道他信夫婦將於何時歸國受審,泰法院決定暫緩審理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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