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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家族海外洗錢案爆發以來,陳致中和黃叡靚一直都稱自己的角色是被支配者,但根據檢調調查,陳致中是想要爭取主動的操盤者兼管理者,加上認為海外賬戶的錢都是自家的錢,纔會在未告知吳淑珍情況下私自挪動1000萬美元,引起瑞士當局注意,因此檢調推判陳致中是想藉此攢私房錢,纔讓整起洗錢案曝光。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根據最新一期的臺灣『時報周刊』報道,吳淑珍在『就訊』時候供稱,因為她身分特殊,所以用胞兄吳景茂的名義開戶,相關的英文條款在理專口述後,她自己都會再檢查一次,因此,顯示吳淑珍的英文能力很好。報道還說,之前陳水扁說吳淑珍服藥多年,記憶力模糊,但是吳淑珍卻能背出海外賬戶的合約條款,讓辦案人員大為訝異。
報道指出,吳淑珍在2006年12月15日出庭『昏倒』,陳致中當天前往臺大探視後,立刻匆匆飛往日本並轉機飛美國,20日纔返臺,次日瑞士美林銀行新加坡分行人員就來臺灣,然後黃叡靚用兩個假名開設美林的賬戶。之後,吳淑珍把在其它人名下的海外存款逐一匯進黃叡靚的賬戶中。
不過,扁家海外密帳之所以會曝光,主要是陳致中私自移走妻子賬戶的一千萬美元,但是忽略相關規定,結果巨款在轉入蘇黎世的蘇格蘭皇家COUTTS銀行的賬戶時被瑞士金管局盯上,進而一發不可收拾。
報道指出,陳致中莽撞的將錢移出,可能因素是避免雞蛋都放同一個籃子,也有可能是擔心將來有『其它人』要分,乾脆先拿一點花用。不過,作為扁家海外資金運作執行長的陳致中,可能沒有想到,自己辛辛苦苦的先在列支敦斯敦設置紙上基金會,然後再以基金會名義在貝裡斯成立空頭的葛拉罕投資公司,接著再去瑞士蘇黎世的蘇格蘭皇家COUTTS銀行開設賬戶,辛苦一場的結果竟是可能換來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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