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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在兩個多月間,先後約見7名網友在賓館見面,並趁對方到衛生間洗澡之機盜竊財物。日前,該女子因犯有盜竊罪被東麗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9000元。
27歲的馬某系河北省無業女青年。為謀取錢財,馬某於今年1月至3月間,先後與多名網友相約在河東區、東麗區等處的賓館相見,隨後利用網友去衛生間洗澡之機,盜竊網友衣服內的現金、信用卡、消費卡、手機等財物。兩個多月間,馬某以此手段盜竊作案7次,獲贓金額計1.7萬餘元。今年4月17日,馬某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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