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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政府機關在提高行政效能的同時,將上班時間調整為早九點上,晚五點下,縮短中午的休息時間.主要基於以下三點考慮:
一是有利於實現錯峰上下班,解決道路交通擁堵的問題。
二是有利於提高政府機關的辦事效率,方便群眾辦事.現在有機關中午休息時間長,群眾上午的事辦不完的,可中午又沒地方休息,也沒地方吃飯,我們的政府機關還是照常到下午一點半纔上班,這樣就浪費群眾兩三個小時的時間,還給群眾辦事帶來極大不便。
三是有利於節能減排和節約行政成本.機關到下午五點以後,大部分政府機關都已經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再耗到六點下班,這一個小時的要消耗很多能源,無形之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926546] 貴州省 網友 袁鷹 於2010-01-22 09:04 發表評論: |
雙手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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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539] 天津市 網友 朝九晚五 於2008-11-06 15:28 發表評論: |
說得太好了,從以人爲本、節約能源上來看,非常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下午5點到六點這個時間段,的確是公務員純粹耗費國家的水、電等資源的時間,從另一方面講,也是公務員白白耗費這一小時的時間,失去了一小時的自由,每天如此,豈不是耗費生命嘛。實踐證明,這種工作時間安排弊大於利,建議改爲朝九晚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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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475] 天津市 網友 於2008-11-06 14:04 發表評論: |
有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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