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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賣作為一種小吃經常會出現在大街小巷,在讀者劉先生印象中,他常見的『燒賣』寫法都是『燒麥』。昨天,劉先生在翻看詞典的時候意外發現『燒麥』的寫法原來竟是錯誤的。劉先生說,在南市食品街附近,一家燒賣館的黑色大牌匾上醒目的寫著金色的『天津燒麥』書法字體,這個燒賣館他經常光顧,聽那兒的服務人員說,他們一直都使用『燒麥』當牌匾。近幾天,劉先生幾乎轉遍了本市的燒賣館,他驚奇的發現,大部分的商家都用『燒麥』來詮釋這個小吃。
飲食行業協會稱,燒賣在我國南方北方城市的稱呼不一樣,一般江蘇、浙江、廣東一帶叫做燒賣,在北京等地稱為燒麥。
記者翻閱了不少書籍,發現關於燒賣的記載的確很久遠,元代出版的漢語教科書《朴事通》上,就有元大都(今北京)出售『素酸餡稍麥』的記載。該書關於『稍麥』的注說是以麥面做成薄片包肉蒸熟,與湯食之,方言謂之稍麥。又雲:『皮薄肉實切碎肉,當頂撮細似線梢系,故曰稍麥。』『以面做皮,以肉為餡當頂做花蕊,方言謂之燒賣。』如果把這裡『稍麥』的制法和今天的燒賣作一番比較,可知兩者是同一樣食品。
到了明清時代,『稍麥』一詞雖仍沿用,但『燒賣』、『燒麥』的名稱也出現了,並且以『燒賣』出現得更為頻繁。如《金瓶梅詞話》中便有『桃花燒賣』的記述。《揚州畫舫錄》等書中均有燒賣一詞的出現。清代無名氏編撰的菜譜《調鼎集》裡便收集有『葷餡燒賣』、『豆沙燒賣』、『油糖燒賣』等。從這些記載可以說明,歷史上『燒麥』和『燒賣』兩個寫法都曾出現過。
記者看到,對於燒賣這個詞兒,《現代漢語詞典》中有明確解釋:食品,用很薄的燙面皮包餡兒,頂上捏成折兒,然後蒸熟。俗誤作燒麥。大街上如此多的燒賣館都把燒賣寫成了『燒麥』,雖然這算是一種社會用字,但是,『燒麥』的寫法屬於百姓的習慣寫法,而且這涉及到一些老字號的『無形資產』,讓商家更改牌匾的做法也很難實現。
《天津市社會用字暫行規定》中也有明確規定,規定稱,凡是不符合社會用字標准規定的,應予改正。金屬、水泥、石刻、霓虹燈牌匾用字不規范,一時更改有困難的,必須另行懸掛規范字,在重新裝修時,必須按規定使用規范漢字。但是,如果是具有影響的、公私合營前的工商企業老字號牌匾,或者是已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的商標就可以免於糾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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