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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中介租房子,目的就是為有個保證,沒想到,卻碰到了騙子。這不,不但被房主給攆出門,還要白白搭進去5萬多元錢。』
范先生今年3月份到該中介五一陽光店求租房屋,『中介叫來楊某和裴某(女),說他們的親戚出國留學,有一處立達博蘭小區的住房委托他們出租。此後,中介給我出示了房主王某給楊某的委托書,並說所有手續中介都檢查過,沒有問題。』在中介的見證下,范先生在店裡簽署了租賃合同,租期一年,每月房租2500元,一次性交給楊某3萬元租金和2500元租房押金。此後,裴某又找范先生要走了物業管理費2260元和供暖費1950元,並以急用錢為名預先收取了下一年度租金32500元。
『10月20日中午,房主王某突然敲開我的房門,說要找裴某要房租。我當時就傻了,急忙問原因。王某說,他以每月3500元把這套房子租給裴某,到9月底租期已到。』范先生說,王某稱根本沒出示過什麼授權委托書,身份證原件和房屋買賣合同原件也一直在自己手中,『不知道中介怎麼審查的手續』。為此,范先生帶著房主王某一起找到中介,而中介說他們也上了當,讓范先生自己去找楊某和裴某要錢。范先生無奈報警,警察現在已經把裴某抓了起來,並說裴某騙了不止我一家,總額將近七八十萬元。但是,因為楊某和我在中介簽了合同,警察說這是經濟糾紛,不便介入。范先生氣憤地說,房主天天逼著騰房,他已經被迫搬家,高價租了別處的房子。『到現在「我愛我家」也不理我,說愛哪兒告哪兒告,中介管不了。我是看重「我愛我家」信譽纔簽的合同,憑什麼出事了他們就甩手不管?』
近日,本報記者隨同范先生來到『我愛我家』房屋租賃置換公司了解情況。五一陽光店相關負責人稱,范先生的遭遇他也沒有辦法,『這種事情多了,我解決不了。』昨天下午,記者再次致電該公司客服部的王女士,她稱楊某提供了房主的委托書和該房產的買賣合同原件,該公司已經盡到了審核義務。此外,該公司事後也陪同范先生到警方報案,並不存在置之不理的情況。至於裴某,王女士稱,該公司只是與楊某有合同關系,他們並不認識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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