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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據11月7日出版的《中國日報》獨家報道,為有效應對氣候變化,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倡議聯合國應該設立專門的組織機構,為技術開發與轉讓提供制度保證。他認為應該在締約方會議下設立相應的機構,專門負責技術開發與轉讓的規劃、協調、組織、審查和評估工作。各國政府也應指定負責技術開發與轉讓的主管機構和聯系部門,以配合國際層面的相關工作。
在由中國政府和聯合國共同召開的應對氣候變化技術開發與轉讓高級別研討會召開前夕,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張平接受了《中國日報》的專訪。該會議將在7日召開,國務院溫家寶總理將在開幕式上做重要講話,來自全球70多個國家的代表將與會。
張平同時認為,應該建立專門的資金機制,為技術開發和轉讓提供資金保障。為進一步推動發展中國家在可持續發展框架下應對氣候變化,發達國家應進一步提供充足的、可預測的和穩定的資金支持,設立『技術開發與轉讓基金』,用於激勵技術開發與轉讓,並為發展中國家應用相關技術提供能力建設支持。
此外,他認為應該建立審查和評估機制,確保技術開發和轉讓工作的長期有效實施。為使各締約方切實有效地落實公約下有關技術開發與轉讓的承諾,公約締約方會議應定期審查和評估技術開發與轉讓工作的進展情況,總結成功經驗,找出存在問題,改進工作方式,以確保相關活動取得切實有效進展。
他說,氣候變化問題是當今國際社會共同面臨的嚴峻挑戰。面對氣候變化這一空前挑戰,我們清醒地認識到,應對氣候變化必須要靠共同努力、全球合作。
他認為,當前,廣大發展中國家正處在工業化、城市化快速發展的階段和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時期,將不可避免地呈現高排放特征,也不利於國際社會減緩氣候變化的努力。對此,大家有著充分的認識和加以改進的強烈意願,也采取了一系列積極的措施。但由於技術手段及相應資金的限制,實際效果受到較大的影響。這是應對氣候變化面臨的一個突出問題。
他指出,值得注意的是,以優惠條件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技術是發達國家在公約和議定書下的義務。但在具體落實上,至今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巴厘路線圖』啟動了一個加強公約和議定書全面實施的談判進程,致力於在2009年底前取得成果,並把技術轉讓作為其中的一個關鍵性問題,能否在這一問題上取得突破,是衡量『巴厘路線圖』談判成效的重要標准。
他說,當前,全球正經歷一場嚴重的金融危機。一方面,我們要加強合作,共同應對金融危機對全球經濟的影響;另一方面,我們應繼續堅持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合作磋商機制,加強溝通交流,化挑戰為機遇,通過加大投入,加強技術合作,大力發展環保節能產業,拉動經濟增長,改善全球環境。
(《中國日報》記者:付敬,司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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