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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發現一輛空車停在路邊且沒有熄火,於是偷偷鑽進駕駛室將車開走。車主發現後立刻報警,公安機關將駕車逃逸的男子攔截抓獲。日前,河西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6年,罰金5000元。
家住河西區平山道一居民樓的李先生以一輛夏利N3為座駕。近日家中裝修,他駕車搬運物品。一日下午,李先生運輸物品時,因為家住一樓,李先生將車停在小區樓門口,並未熄火,方便自己進出搬運物品。
14時許,王某發現李先生停在小區門口的夏利車沒有熄火,且車裡沒人,頓時心生歹念,鑽入駕駛室將車開走。剛剛將物品搬進屋內的李先生一出門便發現汽車被盜,立即報警。公安人員根據李先生的描述,經由交警的配合,最終在和平區成都道將正在駕駛該車逃逸的王某抓獲。後經警方調查,本市無業男子王某今年46歲,曾於1983年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刑滿釋放後一直沒有正當職業。
庭審中,王某辯稱,車主車未息火,也未上鎖,主觀上也有過失,而自己就像撿到無主錢包一樣,將空車開走,不能算是盜竊,只是非法佔有。法院審理後認為,王某的行為符合盜竊罪的構成要件,一審以盜竊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6年,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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