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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教育主管部門表示,大陸學生赴臺就讀大專院校學位方案,初步規劃招生采申請制,以外加名額錄取,且無考試加分,並訂定全臺招收大陸地區學生總額。開放承認部分大陸學歷,初步規劃將組成大陸地區高等學校認可名冊研擬小組,初期僅認可學術聲望卓著的高等學校。
據『中央社』報道,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日將邀『教育部長』鄭瑞城專案報告『開放大陸學生來臺就學及大陸學歷承認政策規劃報告』並備詢,書面報告七日送達『立法院』。
臺『教育部』指出,若要開放大陸學生來臺就學與承認大陸學歷,『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應配合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明確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就學適用對象、申請程序、許可條件、停留期間及其它應遵行事項授權『教育部』制定辦法,並放寬來臺就學、居留或定居的大陸地區人民的大陸地區學歷承認。
臺『教育部』說,應修正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增訂入學方式與名額,並研訂大陸地區學生來臺辦法草案,初步規劃大陸地區學生來臺采申請制,以外加名額錄取,且無考試加分,並訂定全臺招收大陸地區學生總額。
臺『教育部』表示,大陸地區學生來臺,『教育部』不另提供獎學金名額,且大專院校應有專責單位及人員輔導、管理,完善規劃住宿生活管理及課業輔導等,而大陸地區學生不得於校外打工或兼職,不享有全民健康保險福利,修畢就讀學程須返回大陸地區,不得繼續留臺。
臺『教育部』說,為了解學校招收大陸地區人民成效、生活及學習情形,得邀集相關機構、學者專家及代表訪視,作為准否招生及核定招生名額依據。若學校違反相關法規招收大陸地區人民,『教育』部得視情節輕重,停止學校招收大陸地區學生。
開放承認大陸學歷部分,臺『教育部』指出,目前初步規劃組成大陸地區高等學校認可名冊研議小組,初期僅認可大陸地區學術聲望卓著高等學校,且開放承認學歷,不代表大陸地區人民可參加高普考等公務人員考試或相關證照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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