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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在中遠釜山號貨輪泄油事件滿周年當天(11月7日),舊金山聯邦法院同意讓至今仍然留美的6名中國籍船員中的兩人,可於本月稍後首先返回中國。
在6名中國船員代表律師的要求下,舊金山聯邦法官史畢諾7日於泄油事件滿周年當天,就6名中國船員的回國問題舉行聽證會。
獲准返回中國的兩名船員為李宗賓(音譯,Zong Bin Li)和鄭良因(音譯,Liang Xian Zheng),他們將可分別於11月17日及11月21日離美。
但兩名船員在獲准離美之前,必須簽署同意為案件作證文件,並向當局提供中國的聯絡數據,以便兩人日後再被傳召來美,在該案的審訊中作證。
代表6名中國船員的3名律師在庭上一致向法庭遞交文件表示,6名中國船員被美國政府下令必須留美已滿一年,時間已拖得太長,對一直不能回家的6名船員不公平,6名船員十分盼望及早離開美國,返回中國與家人團聚及恢復正常的工作。
由香港皇石公司擁有的中遠釜山號貨輪,於去年11月7日清晨離開舊金山海灣途中,因為濃霧,在經過海灣大橋時撞上大橋的橋墩,導致5萬多加侖的燃油泄漏。
貨輪上共有20多名船員,全為中國籍,包括船長在內的其中6人,因為事件發生時在駕駛室一帶,因此被聯邦司法部列為『重要證人』(material witnesses),經由聯邦法院頒布禁令,限制他們離開美國。
在代表6名船員的3名律師爭取下,聯邦法官史畢諾下令控方必須展開為船員錄取證供的工作。
船員李宗賓的證供錄取,已經完成,鄭良因的證供則已進行中,將於下周完成,代表兩人的律師荷頓要求法院已讓兩人回國。
法官史畢諾在聽取控辯雙方多名律師的辯詞後,決定先讓兩名船員離家,另外4人仍在等待有關的錄取證供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