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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賺錢,龍某從網上購得數十支具有殺傷力的仿真槍出售。日前,市二中院以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判處龍某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2006年4月,龍某在寶山路91號『薪邁騰』市場租借了11號攤位,自己經營軍需品。經營期間有許多顧客想買仿真槍,龍某發現有利可圖。今年3月底,他通過互聯網購買了總價3.85萬元的仿真槍82支及鉛彈等配件,以出售獲利。
5月1日,公安人員從龍某的暫住處查獲MP654K等型號的仿真槍支79支、氣槍鉛彈3500發。經鑒定,上述槍支中的25支以壓縮氣體為動力,可以擊發並具有殺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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