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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旗乃一個國家的標志,莊嚴而神聖,然而,竟有人將國旗當作被套使用,而且還曬在檢察院門口。
據網友『xz20981』爆料說,『今天我從武漢市的一個郊區檢察院門口路過,看見正大門口有人把國旗當被子用,曬在那裡,太不像話了。』
帖子發出後,網友對國旗當被套的做法紛紛進行譴責,更有網友找出國旗法。『第十八條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 』『第十九條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參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處罰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