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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陳水扁經過近7小時偵訊後,在今天下午4點35分遭到臺灣檢方聲押,隨即被移送到臺北地方法院,而法院晚間8點開庭審理,將決定是否正式收押陳水扁。
據TVBS電視臺記者從臺北地方法院發回的報道,陳水扁在候審室裡用了被聲押後的第一餐,吃了一個面包,喝了一杯水。
報道說,由於陳水扁是被聲押禁見,因此是一人留在候審室,連律師都無法進入;相關『國安』人員則部署在出入口和候審室外,另外法院外也部署了警力,以防衝突發生。
而特偵組出動了5名檢察官蒞庭,將向法官說明聲押陳水扁的理由,因為在臺灣『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要收押,必須由檢察官來說服法官,有關被告涉及的相關罪證,收押要件包括是否有逃亡之虞、是否有串證或湮滅證據之虞,另一方面則是所犯本刑5年以上,而陳水扁涉及的五大罪嫌,其中光是侵佔公有財物和詐領公有財物,就已經分別是10年、7年以上的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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