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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加德滿都11月15日電(記者章建華陳喬炎)據尼泊爾官方的《新興的尼泊爾》報15日報道,尼泊爾制憲會議14日一致通過關於制憲會議章程的程序法案,即制憲會議承擔憲法制定機構和議會兩個職能,從而啟動了尼泊爾聯邦民主共和國的憲法制定程序。
根據該程序法案,尼泊爾制憲會議將成立14個委員會,其中包括憲法委員會、10個專項委員會和3個程序委員會。根據日程,尼泊爾的新憲法必須在2010年5月制定完成,且憲法條款須逐條得到制憲會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支持。
尼泊爾制憲會議議長內姆旺當天說,制憲會議從此將致力於制定一部對人民負責的憲法。
尼泊爾制憲會議14日還通過了制憲會議行使議會職能的章程,以及尼泊爾聯邦民主共和國的第一個財政預算案。
尼泊爾制憲會議5月28日在其成立首日第一次會議上宣布尼泊爾為聯邦民主共和國,終結君主制,而後相繼產生該共和國的首任總統、副總統和由尼泊爾共產黨(毛主義)領導的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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