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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大理鳳儀鎮發生了一起殺人案,村民趙祖軍在一場家庭紛爭中打死了自己的親哥哥。十月初,大理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在法庭上,當地村民聯名上書,請求法院從輕判處這個殺死哥哥的凶手,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據當地村民介紹,被殺死的哥哥趙祖文平時喜歡酗酒,酒後多次毆打老母親和妻子,最終導致妻子與他離婚。在慘劇發生的當天,同樣是因哥哥酗酒,酒後毆打老母親引起的。據大理市檢察院調查:2008年4月16號中午十二點左右,哥哥趙祖文因家裡的瑣事和母親發生了爭執,最後居然用木棒毆打77歲的老母親,弟弟趙祖軍見狀後,過來勸阻。哥哥不僅不聽勸阻,反而還用木棒擊打弟弟的頭部,弟弟順手也拿起一根木棒和哥哥對打起來。最終哥哥被弟弟用木棒打中頭部、胸部和腹部,當場死亡。隨後,弟弟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村民們稱,趙祖文隨時打人,事發當時,由於現場根本無法控制,村民們也不敢勸架。村民們認為哥哥酒後毆打親生母親,弟弟制止哥哥,行為情有可原。於是,村民們聯名上書,請求法院從輕判處這個殺死哥哥的凶手。 『 此案中,在被害人有重大過錯的前提下,被告人為制止親生母親受到的不法侵害,纔對哥哥出手。』就此,大理市人民法院刑庭法官鐵虹認為。而在庭審中,弟弟趙祖軍說自己很後悔,他說不管怎麼說自己也不應該將親生哥哥殺死。法院經了解,認定哥哥趙祖文具有重大過錯,再加上被告人家裡還有77歲的老母親和兩個孩子需要照顧,最終根據刑法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法院判決被告人趙祖軍故意殺人罪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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