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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中小企業『有錢過冬』,個人和企業經過批准將能合法從事放貸業務。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副局長劉萍昨天透露,由央行起草的《放貸人條例》草案已經提交國務院法制辦,一旦條例通過就意味著銀行在信貸市場的壟斷地位被打破,『民間借貸陽光化』在國家立法層面得到確認。
銀行惜貸
典當行年初異常火爆
在這場金融海嘯中步履蹣跚的中小企業引起了政府和媒體的高度關注。劉萍說,今年年初,央行搜集到的資料發現沿海一帶的典當行、擔保公司業務『有史以來前所未有地火爆』,報上來的數據稱有些地方民間借貸利率達到了200%至300%,隨即由央行牽頭對31個省區市做快速調查,初步摸清了民間借貸的規模,『雖然這個數字是保密的,但規模不像大家想象的那麼可怕,利率平均是12%至15%。』
一方面是急等錢過冬的中小企業被攔在銀行高門檻外,一方面是民間借貸火爆,在這種情況下,央行將著力推出《放貸人條例》。『中國信貸市場是被銀行壟斷的,條例的出臺就是打破壟斷,使得一批符合條件的放貸人注冊放貸,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
目前條例草案已經提交國務院法制辦,有望通過國家立法形式使民間借貸陽光化。
放貸方
個人可注冊借貸業務
目前,抵押行業中常見的合法經營模式是典當行和擔保公司,而更多的民間借貸則是通過地下錢莊形式出現,『條例的出臺實際上就針對地下錢莊,規范引導符合條件的錢莊為中小企業服務,而不是打壓。』劉萍表示,希望通過條例,使得民間資本浮出水面,產生積極效應。
采訪中,劉萍透露出一個重要信息,未來將允許個人注冊從事放貸業務。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人都可開辦借貸業務,准入門檻參照今年央行發布的《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並可能適當放寬。其中關鍵點在於放貸的錢必須是自有資金,嚴禁吸收存款,『只借不收』。借貸利率不能超過基准利率的4倍。符合條件者向銀行主管部門提請前置審批,後到工商部門注冊。
借貸方
主要面向中小企業和農民
根據草案,民間借貸主要面向中小企業和農民。抵押物可以是動產或不動產,具體由雙方協商。
『抵押范圍的擴大實際上對這兩部分人而言是很好的消息。』劉萍解釋說,目前我國抵押品全部指向不動產,銀行擔保貸款70%以不動產為抵押,美國不動產的抵押率僅僅十幾個百分點,引起次貸危機的元素纔是其中的三分之一,『這麼小的比例就能把全世界攪成這樣子,我們這麼高度集中,一定會產生風險。』
而具體到中小企業和農民,他們手中基本沒有不動產,在央行的提議下,物權法第四編全面放開抵押范圍,企業可以拿機器、設備、應收欠款等動產做抵押,這實際上為放貸人條例的實施鋪平了法律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