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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拿著手寫材料的周正龍被警察帶入法庭。 當日,『華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龍涉嫌詐騙罪和非法持有彈藥罪一案二審在陝西省旬陽縣人民法院大法庭開始審理。 |
十一月十七日八時三十分,周正龍案二審在旬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圖為該法院門前拉起警戒線。
周正龍案二審今天(17日)上午8:30在(陝西)安康市旬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在關於『周正龍是不是為獎金而造假』的法庭辯論中,周正龍一句話的含義被辯護律師和檢察員反復詢問。
庭審時,周正龍稱自己並不清楚拍攝虎照會得到獎金,只是在華南虎調查隊的專家給全體獵人向導宣傳的時候聽說過,發現華南虎蹤跡會有獎勵。至於在拍攝華南虎照之後,對省林業廳的獎勵,周正龍稱自己沒有提出任何索要獎金的要求。檢察員根據證人證詞,指出在華南虎照新聞發布會之前的2007年10月10日晚上,原鎮坪縣副縣長楊高告訴周正龍陝西省林業廳將獎勵他1萬元,周正龍曾嫌獎金太少,反復述說他的照片是多少的珍貴,是他冒著生命危險拍下來的,應該值很多錢。周正龍堅決否認自己曾為此討價還價,說自己只說了一句話,『啊,一萬塊錢。』
檢察員問,『啊,一萬塊錢』是什麼意思?是『啊,纔一萬塊錢』還是『啊,竟然有一萬塊錢』,周正龍說自己的意思是纔知道還有獎金。辯護律師在提問時也就此詢問了周正龍,問周正龍是不是『啊,還獎勵錢』的意思,周正龍點頭稱是。
但是原鎮坪縣林業局局長覃大鵬、鎮坪縣縣長吳平、原鎮坪縣副縣長楊高、原陝西省林業廳野生動植物保護處處長王萬雲等人的證詞顯示,直到同意獎勵周正龍兩萬元,在保護區成立後,安排周正龍的兒子當向導之後,周正龍纔同意在新聞發布會上公布自己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