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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518]網友:天津市規劃局 ip地址:[218.69.8.*] 於2008-12-02 10:51 發表評論: |
爲加強本市城市雕塑的規劃、建設和管理,體現城市文化,提升城市景觀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已制定相應的《天津市城市雕塑管理辦法》。 其中規定:在中心城區範圍內設置城市雕塑,以及在中心城區範圍以外設置的涉及重大題材和重要政治、歷史人物的城市雕塑項目,由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設置其他城市雕塑項目,由各區、縣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與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城市雕塑,應當納入其修建性詳細規劃或者總平面設計方案,並與建設項目一併審批。 城市雕塑項目需要辦理《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方可開工實施建設,並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有關技術標準進行。雕塑建成後還需報請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規劃驗收,驗收合格的,核發規劃驗收合格證。 我局將嚴格按照辦法規定,對城市雕塑進行管理。使得城市雕塑具有審美價值,成爲藝術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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