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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1月17日),記者從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貴陽德昌祥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清心明目上清丸等8種違法廣告藥品,由於使用了絕對化、承諾性的語言對產品的功效進行不科學地斷言和保證,從11月11日起暫停銷售。
為進一步加大對違法藥品廣告的打擊力度,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吉林省違法廣告藥品暫停銷售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研究決定,自2008年11月11日起,暫停銷售貴陽德昌祥藥業有限公司清心明目上清丸等8種違法廣告藥品。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通知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立即將相關藥品下架,不得銷售以上藥品。對違規經營暫停銷售藥品品種的涉藥單位,嚴格按照《吉林省違法廣告藥品暫停銷售管理暫行規定》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吉林省暫停銷售違法廣告藥品部分名單:清心明目上清丸Z52020097貴陽德昌祥藥業有限公司;固腎生發丸Z14020649山西省呂梁中藥廠; 參茸鞭丸Z52020066貴陽德昌祥藥業有限公司;龍棗膠囊B20020191陝西金象制藥有限公司;骨筋丸膠囊Z23021292哈爾濱三木制藥廠
(責任編輯:霍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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