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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上海11月17日電(記者劉丹)4歲男嬰樂樂(化名)因尿床被罰跪11個小時後繼續遭其親生母親傷害致死;而未上前攔阻的樂樂生父稱,未阻止妻子暴行是擔心其會因他阻止而『打得更凶』。17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當庭未作出宣判。
來自安徽的24歲的單榮(化名),和29歲的山東人齊華均為來滬務工人員。雙方同居5年一直未領取結婚證。2004年7月,單榮生下兒子樂樂,一家三口生活在上海市閔行區馬橋鎮俞塘村。齊華在閔行區一家飲料廠打工,單榮擺地攤賣雜貨。
庭審時,被告人齊華稱,2008年5月29日上午,單榮發現樂樂睡覺時尿床,便罰樂樂下跪。不久,單榮發現樂樂又尿褲子就踹了他兩腳繼續罰他下跪。就這樣樂樂持續跪了11個小時。當晚,當單榮第三次看到樂樂下身有濕跡時,她氣得一腳將樂樂踹倒在地,並連踢了數腳。
當天晚上11時許,單榮發現兒子已身體發涼、沒有了反應。正在上夜班的齊華接到消息後立即趕回家,看到兒子一動不動,他想要報警,但單榮跪在地上求他不要打電話,稱『兒子已經沒救了』。
事後,夫妻倆給樂樂穿上他平時最喜歡的T恤衫、牛仔褲和襪子,將其裝進了一個編織袋,用電動車帶到曙光路元江路路口,扔在一個爛泥堆旁,並在編織袋上撒了一些泥土。
經鑒定,樂樂因為上腹部受鈍性外力作用造成肝髒破裂,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檢方指控被告人單榮、齊華分別涉嫌故意傷害罪和涉嫌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但單榮在法庭上辯稱,事發時她踢了樂樂不超過3腳,屬過失傷害,但被法官問及發現兒子『快不行』時有無采取搶救措施時,單榮稱『記不清了』。此前,未對妻子的暴行加以阻止的齊華表示,如果他上前阻止妻子的暴行,單榮打樂樂會打得更凶。
據悉,法院將對此案擇日作出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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