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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原五常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閆中利用職務之便,將自家產業列為投資項目,從國家撥付的扶持農民開發種植專款中套取42萬元據為己有。近日,(哈爾濱)市市中級法院對此案做出終審判決,以貪污罪判處閆中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五常市農業綜合開發辦決定向上級申報該市衝河鎮北藥開發基地建設項目,時任五常市委常委、主管農業的副市長閆中,在國家撥付項目專款到位後,未按項目投資建設要求進行實施,卻利用職務便利將自家產業列為投資項目,並授意其妻兄姜某用虛假發票,套取國家投資項目專款42萬元,並分多次送到自己家中,後閆中將所得贓款全部用於個人承包山林地及經營投入等支出,案發後閆中於2007年9月潛逃。
今年4月,在市公安局、檢察院與法院聯合開展的『百日追捕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中,閆中被列為重點追捕對象,並掛牌督辦。潛逃外地的閆中受政策感召,委托其女兒於今年5月31日代其向檢察機關投案,6月20日到案,並由其家屬將贓款全部退繳,此案由延壽縣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年9月,延壽縣法院以貪污罪判處閆中有期徒刑五年,閆中不服提出上訴。
近日,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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