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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傷者留下的大片血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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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事發的出租屋,已經被封鎖。 |
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昨天晚上向媒體通報,前天晚上10時許,海珠區公安分局一民警帶領治安隊員在江海街某出租屋查處一個賭博窩點時,遭涉賭嫌疑人襲擊,致使民警多處受傷。
廣州警方介紹,當時民警經警告無效後果斷依法使用槍支,兩名嫌疑人腿部受傷,被送醫院治療,無生命危險,現兩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砰——砰——砰』,前日夜晚10時許,廣州市海珠區紅衛新村東華巷中,三聲槍響劃破寧靜。
男子同伴介紹稱,當晚二十多名江西同鄉一起打牌玩耍。一警察偕兩保安突然入屋,要求進行調查。房中數人不滿,其中兩男子更推開警察,奪門而出。之後響起槍聲,江海派出所警察表示,會給受傷者的親友們一個說法。
目擊者:響了三聲槍響丁先生當晚與兩傷者待在一塊。他說,前晚8時許,他們一群江西同鄉便聚在熊某的家中,開著電視,圍起幾桌人,有的打牌,有的看戲。一房一廳的一樓小屋子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共二十來人。
玩到10時許,屋門打開,出現一名穿制服的警察,後面跟著兩名保安,走了進來,隨手關上鋼板大門。『警察一進屋子,便要求所有人站起來,「舉起手」,讓兩名保安員逐一搜身。』這時候,其中的數名男子不願意讓警察與保安員搜身,雙方由此發生言語爭執。
丁先生說,當時雙方不肯相讓,意欲強行離開的幾名男子與警察發生推搡。此時,兩名年輕男子推開上前阻攔的警察,奪門而出,一前一後的向著街外跑去。警察立刻轉過身去,緊追在兩人身後。小屋前的巷子很窄,寬度僅約一米。
『聽到了三聲槍響。』住在同一條巷子中的居民羅友平說,『聽起來就像鞭炮聲。』許多圍觀群眾也證實了這一說法。
現場:地面留有血跡起爭執的房子是紅衛新村東華九巷6號,中槍的兩人倒在富民西一巷1號,一所普通民房的門口,兩地相隔三十多米。兩名男子在二十多米外中槍,其後掙紮著走了近十米纔倒下。昨日下午,記者在現場看到血跡。
丁先生說,傷者其中一名是20歲出頭的曾桂華,來廣州一個多月,另一名是年約30歲的張良清,左邊膝蓋上方中彈。以上系與傷者在一起的老鄉所描述,並未得到權威證實。民警則表示,現場情況不便透露。
後續 兩人被刑拘據悉,警察其後將兩人送到赤崗的四二一醫院進行治療。同鄉曾冬飛一直陪伴左右,直至當晚深夜2時許,同鄉們目送傷者進入6樓手術室後,纔放心地離開。
第二天,他們在醫院找不到傷者。據廣州市公安局介紹,兩人已被刑事拘留。
記者回訪事故發生的現場,這裡都是狹窄、彎曲的小巷子。傷者中槍點與倒地點雖然只有數十米距離,卻經過兩個大彎角,視線不能延伸太遠處。有居民說,警察開槍時沒有示警。為了求證事件,記者來到江海派出所門前,編號025303的警察向在場眾人保證:『警方會給大家一個滿意答復。』對於事件的詳情,警察表示現在還處於調查階段,不便透露。文/記者何道嵐圖/記者曹景榮
附:緊急情形警察可以用武器記者查詢我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其中第九條對警察使用武器給予了相關解釋和規定。一般涉及暴力犯罪行為,在緊急情形下,警察可以使用武器。其中第十項列明:『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暴力襲擊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可以使用武器。附注說明:『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規定使用武器,來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後可能導致更為嚴重危害後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