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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淀粉、滑石粉等原料加工而成的阿莫西林、氯霉素膠囊,在新昌一地下藥品廠堆積如山。一名沒有醫藥知識的農民通過這樣的方式,從中謀利暴利。昨天,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涉案4140餘萬元的假藥案。
兩年多制造假藥7380萬粒
令人咋舌的是,兩年多的時間裡,6名犯罪嫌疑人累計生產假藥7380萬粒。涉案的人員中,張某、俞某、王某是新昌儒嶴人,而陶某、孟某、高某三人均是河南安陽人。張某和俞某兩人還是夫妻關系。幾人在案件中『分飾』假藥制造的組織者、參與者,銷售的組織策劃者、參與者。
張某在沒有經過當地相關部門審批的情況下,利用儒嶴鎮圳塍村自家的房子建起了地下藥品加工廠。2005年底起,張某就多次組織人員在廠裡為陶某、孟某等人生產假藥。俞某在明知丈夫生產制造假藥,仍參與假藥的拋光包裝等工作,同樣知情的王某則將一臺膠囊印字機賣給了地下工廠,還負責在假藥包裝上印字。
今年4月29日,張某家的假藥生產窩點被查扣。當時,幾人已累計生產7380萬粒假藥,還有『藥粉』153袋被扣押,這些原料還可以加工成假冒阿莫西林膠囊1000萬粒。在加工生產過程中,張某非法獲利62餘萬元。
『假藥足以嚴重危害身體健康』
記者了解到,這些假冒膠囊的填充物主要是淀粉、滑石粉、苦味劑等。案發後,相關部門對4月29日查扣的假藥進行了檢驗鑒定,結果是:張某等人生產的阿莫西林、氨?西林膠囊內未檢出有效化學成分阿莫西林、氨?西林,足以嚴重危害身體健康。
檢察官介紹,假藥案件涉及到制造、銷售等多個環節,張某只是最初的一級『來料加工』方。這起案件中,張某從委托方河南的陶某、孟某等人那裡接到訂單,收到原料,然後大量生產,不負責市場銷售。
提起公訴的市檢察院認為,張某等6人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應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昨天,兩個小時的庭審後,法院鑒於案情重大,決定擇日進行宣判。
(責任編輯:霍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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