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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一封來自省內重點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寄到葉某家中,而葉某剛剛因為涉嫌搶劫將要被起訴,這個時候,『准大學生』葉某能夠踏入象牙塔圓大學之夢,還是被檢察機關起訴被追究刑事責任?最終安徽池州市貴池區檢察院決定對葉某不起訴,使其能夠順利進入象牙塔接受深造,重新做人。
高考前夕,網癮上身搶劫他人錢財2008年4月,葉某還是池州市貴池區一名即將參加高考的高三學生,因為平時迷戀上網,家人對其管制很嚴格,不給零用錢,怕他有錢上網,耽誤學業。有一天他的媽媽外出辦事,葉某的網癮『纏身』,又苦於無錢上網,陡然萌生搶劫的念頭。
晚上11時許,葉某身揣一把水果刀,前往網吧上網,在翠百路屯南門轉盤交叉處,看到一個女子獨自一人走路,葉某摸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從女子身後一把搶奪到挎包後撒腿就跑。跑進一個居民小區後,被小區的保安捉住。公安乾警在葉某身上搜出搶奪的595塊錢。
審查過程中,收到高考錄取通知書就在葉某涉嫌搶劫審查起訴過程中,來自省內某重點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寄到了葉某家中。池州市貴池區檢察院在得知這一情況後,認真閱讀了卷宗材料,認為葉某的犯罪情節輕微,且後來積極賠償了受害人的損失,在接受詢問時,認罪態度很好也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深刻的懺悔,葉某的父母保證以後肩負起監督教育的職責,懇請檢察官給予孩子依次重新做人的機會,能夠進入大學深造。
檢方不起訴,圓其大學夢池州市貴池區檢察院審查後認為,葉某的行為雖已構成尋釁滋事最,但是如果一朝嚴格的法律程序辦事,將使其失去來之不易的深造機會,尤其一旦被貼上犯罪的標簽,將對他今後人生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從挽救的角度出發,貴池區檢察院做出不起訴的決定,使得葉某如願以償進入大學校門。為使葉某吸取教訓,真正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承辦此案的檢察官以『檢察官寄語』的形式,諄諄教導葉某。
『葉某你的行為已構成犯罪,因你在校學習,本著教育、感化的原則,我們決定對你不起訴,希望你汲取人生教育,引以為戒……』簡單淳朴的語言,透露出檢察官的良苦用心,讓一個走上犯罪道路的孩子,重新找到人生的方向。(記者:黃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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