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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明報報道,出身農民家庭的22歲男妓,今年要求51歲港婦常客為他在內地置業不成後,以性愛錄像帶及向對方丈夫『爆大鑊』(揭底)勒索100萬元,早前認罪後,昨被判入獄兩年。
聞判表現冷靜
離鄉別井到深圳夜總會打工、今年5月跨境來港找被告後即場就擒的被告彭俊(22歲),昨僅穿單薄短袖T恤出庭,間中咳嗽,聞判時顯得相當冷靜,再沒有認罪當日般激動落淚。
要求置業不成寄性愛影帶
案件主管元朗分區刑事調查隊主管梁沛華昨於庭外透露,事主X的丈夫於元朗開設小型時裝店,出於『玩玩』的心態下跟隨『太太團』到內地夜總會見識,自此每次光顧時都指明要被告服侍。梁又表示,事主上次也有到庭旁聽,現時與丈夫關系不俗。
案情指出,被告今年5月突然要求X在內地購買物業給他,X拒絕並離開被告,但被告苦纏X,並速遞兩人的性愛錄像帶給X,附上『會有更多禮物送給你』的字條,勒索對方100萬元。X向丈夫認錯,被告今年5月25日前往被告的元朗時裝店時遭警員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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