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保姆在為僱主准備的午飯中偷偷放入安眠藥,待僱主昏睡後,將其金項鏈拿走。日前,河北區法院經審理認定該保姆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1000元。
今年6月4日13時許,黑龍江省中年婦女尚某利用在本市河北區劉大爺家做保姆之機,將舒樂安定(艾司唑侖片)放入劉大爺食用的玉米粥中,趁其食用後昏睡之機將劉大爺的一條金項鏈拿走,金項鏈重37.13克,價值人民幣8900餘元。後尚某被抓獲歸案,贓物由公安機關追繳。
據被害人劉大爺介紹,2006年底,他在河北區二馬路人纔市場找保姆時認識尚某。此後,尚某每星期六到劉大爺家一次,幫他做衛生,前後有一年多的時間,其間二人發生了男女關系。今年5月,尚某提出到劉大爺家做保姆,之後又提出給他做老伴,劉大爺表示同意,並給了尚某4000元現金和一枚戒指,但沒有登記。此後尚某和劉大爺共同生活了半個多月。6月4日中午,劉大爺吃過午飯後躺下休息,一會兒就睡著了,大約15時醒了,發現尚某已經走了,劉大爺放在五斗櫥抽屜裡的一條金項鏈沒有了。一位證人證實,尚某曾於今年3月至4月間,在河北區一家醫院購買了三盒舒樂安定,共60片。
法院認為,被告人尚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藥物致人昏睡,使被害人不知反抗,當場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