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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布拉格11月22日電他不斷地偷竊和搶劫,他涉嫌犯案85起,他把偷搶所得用於買毒品、買豪華轎車,還僱用了司機,他的父母都在牢裡,他的奶奶管不了他,警察對他十分頭疼,當局對他無計可施,他只有13歲。
自從3年前他因為『有問題的行為』第一次被送進當地的少年管教機構『診斷所』,到現在他已21次從那裡逃出。9月離開那兒之後,他又光顧25處公寓和住宅偷搶。
他並否認自己的行為,但是警方每次看到他的年齡,只能把案子擱置一邊。根據現行的捷克法律,只有年滿15周歲纔會被追究法律責任。而類似他這樣屢教不改的未成年嫌犯光在他居住的捷克東部城市俄斯特拉發就至少有100個。
『他們能明確區分什麼是偷,什麼是搶。他們明白對成年人那些都是嚴重的犯罪行為。』臨床心理學家盧德米拉.米勒克維措娃說,『他們清楚15周歲以後纔會有懲罰。』
捷克眾議院11月12日通過一項法案,決定修改1961年訂立的法律,把判刑年齡從15周歲降低到14周歲。法案還需參議院審定並由總統簽署,然後從2010年開始生效實施。(黃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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