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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新加坡11月22日電新加坡一名39歲的父親因23次強暴自己的女兒而被法院處以28年監禁和28下鞭笞。
新加坡《海峽時報》22日報道說,這名男子共有3個孩子,此案的受害者是其中最大的一個孩子。自2005年底,該男子開始對當時13歲的女兒進行性騷擾。女孩的男友將此事告訴學校,校方隨後通知了警方。
這名男子的妻子和子女,包括受害者,以失去家庭收入為由向法官提出從輕判決的請求,但遭到拒絕。
法官對這名男子說:『我想強調的是,你個人和你家庭的困境完全是由你一個人造成的,沒有人會指責你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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