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1月12日晚,位於臺北縣土城市的臺北看守所門前,大批媒體記者入夜後仍蹲守采訪陳水扁在看守所度過第一夜等相關新聞。當天凌晨,陳水扁因貪污案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送往臺北看守所,創下臺灣前領導人被收押的首例,距陳水扁今年5月20日卸任不到半年。此前,陳水扁的多位親信已陸續被收押。對此,臺灣媒體戲稱陳水扁組成了『看守所內的小內閣』。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族所涉部分弊案已近尾聲,最快在本月底前結案。特偵組檢察官已經著手撰寫『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南港展覽館案及竹科龍潭基地開發案等四大案情的起訴書,特偵組本周將召開項目會議,針對起訴的方式進行最後的討論研商。
至於侵佔『機密外交』款項案及金控匯款等部分,檢方列為下一批調查重點。
三種可能偵結方式
據了解,目前『國務機要費』等四大弊案,正由特偵組檢察官林?慧、周士榆、李海龍及朱朝亮等人分工,著手撰寫、整理起訴事實及證據清單。由於扁家弊案相當復雜,因此特偵組偵結起訴後,將派檢察官協助臺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蒞庭論告。
當年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只起訴吳淑珍等人,臺北地院已審理兩年多。但特偵組這次重查『國務機要費』,查出不少新事實、新證據,案情相當繁雜。特偵組目前雖然傾向將四大案追加起訴,並案由臺北地院審理,但特偵組內部對四大案的偵結方式,仍有不同看法。
特偵組本周將針對三種可能偵結方式,進行最後討論,分別是:
一、部分追加、部分起訴:就是將部分事實已在臺北地院審理的『國務機要費案』、衍生的洗錢案兩部分,采取追加起訴方式,並案法院審理。另南港案及龍潭案則直接起訴,由法院另一合議庭審理。
二、全部追加:是四大案全部追加起訴,並案給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臺北地院合議庭。
三、不追加,直接起訴:這是因特偵組重查的『國務機要費案』,已遠超過查黑中心當年起訴范圍,可視為新案。因此不用追加起訴,四案都直接起訴給法院審理;再由法院內部協調,四案是交由原本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合議庭處理,還是交給新收案的合議庭接手處理。
有關南港展覽館案部分,因特偵組及臺北地檢署連手偵辦,特偵組已與北檢協調,希望一起偵結。特偵組將只負責吳淑珍涉案部分,前『內政部長』餘政憲、力麒集團負責人郭銓慶部分,因兩人曾遭北檢羈押,將由北檢處理。
四案被告吳淑珍全部上榜
目前特偵組規劃,在『國務機要費案』部分,共有被告陳水扁、吳淑珍、陳鎮慧、林德訓及馬永成等人,涉及罪名包括『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侵佔公有財物、偽造文書等。
在洗錢案的被告包括陳水扁、吳淑珍、吳景茂、陳致中、黃叡靚、鄭深池、蔡銘傑及蔡銘哲等人。
竹科龍潭基地案被告李界木、陳水扁、吳淑珍、蔡銘哲、蔡銘傑,涉及收賄罪。
此外,南港展覽館案,特偵組列為被告有吳淑珍、蔡銘哲、餘政憲、郭銓慶,北檢偵辦的被告有餘政憲、郭銓慶、中間人陳萬、評選委員及力麒集團員工等十多人,涉及罪名包括圖利、泄密、收賄及違反『政府采購法』。其中,郭銓慶及蔡尚清等五名力麒集團人員,同意轉任『污點證人』,因此檢方將依據規定減輕其刑或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