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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宜賓的一家醫院做手術連續三次都不成功,不僅造成我身體上的折磨,更讓我與丈夫正常的夫妻生活不能進行!』昨日上午,在丈夫的陪同下,宜賓長寧縣患者溫英再一次來到宜賓博愛醫院討說法。『妻子的病情司法鑒定損害後果為十級傷殘,我們准備聘請律師狀告醫院,依法索賠!』患者的丈夫周志表示。
事件:手術做了三次未成功?今年9月7日,溫英在當地醫院例行檢查時,發現有婦科病後轉到宜賓博愛醫院診治。經醫院診斷為會陰陳舊性裂傷伴陰道後壁膨出等病癥。溫英說,因會陰有陳舊性裂傷10餘年,入院做了一個手術後,『醫生建議把會陰修補一並做了,我和丈夫商量後就答應了。』隨後,醫院又給溫英做了相關修補手術,9月9日她離院回家休息。『回家後,我遵照醫囑一直臥床休息、抗炎治療,沒有劇烈活動』,但9月17日因傷口裂開再次到博愛醫院進行手術。
10月3日,因傷口裂傷,溫英又做了第三次手術。
鑒定:十級傷殘影響夫妻『性福』第三次手術同樣不徹底後,溫英到四川某司法鑒定所做了一份司法鑒定。其鑒定意見稱:『損害後果為十級傷殘,增加醫療費用及相關費用;醫方過錯與溫英的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系……』溫英說,自己和丈夫一直恩愛,夫妻生活也比較正常,『因為手術失敗,我和丈夫已兩個多月沒有正常過夫妻生活了。』
醫院:有異議可做醫療事故鑒定宜賓博愛醫院負責人林瑞華說,在這次醫療過程中,患者溫英配合欠佳,不聽醫囑執意離院,為今後傷口愈合帶來嚴重影響。患者在第二次手術後出現對可吸收線不吸收是醫生不可能預計的,屬於醫療意外情況。林表示,該院醫療過程符合衛生相關法律法規,無明確醫療過錯,對患方提出的高達10萬元的索賠不支持。若患者有異議建議進入醫療事故鑒定的合法程序。
宜賓市衛生執法監督支隊負責人仇強說,如醫患雙方不能達成一致,可以找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然後索賠,也可通過法院訴訟程序依法維權。(當事人溫英及周志系化名)
(責任編輯:霍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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