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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創業參加社會保險是否有優惠政策?應該按什麼比例繳費?如何辦理參保手續?上周的『社保熱線』,自主創業者成了『主角』。記者走訪了市社保中心,請專家對他們所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
問:社會保險的主要險種有哪些?
答: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以及國務院和市政府規定的其他社會保險。
問: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按什麼比例繳納?
答: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共同負擔。個人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在核定的申報日前,向所屬社保分中心辦理繳費申報手續。經社保分中心審核後,用人單位在核定的結算日前辦理繳費結算。用人單位按照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之和的20%繳費;職工個人按照本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問: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答:用人單位以全部應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之和作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職工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獎金、各種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其他工資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基數(2008年度最低繳費基數為1260元);高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2008年度最高繳費基數為6800元)的部分,不作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根據本市『社平工資』變化情況,最低與最高繳費基數每年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調整公布。
問:如何辦理參保手續?
答:用人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應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一)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二)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三)開立銀行基本賬戶證書;(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問:新成立公司參保是否有優惠?
答:新成立的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費申報和連續按月繳費手續的,給予3年繳納社會保險費優惠政策。第一年用人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降低三個百分點;第二年降低兩個百分點;第三年降低一個百分點。自第四年起按照本市統一規定的比例繳納。可享受社會保險費率優惠的條件是:1、於2005年8月18日後成立,並在30日內持新領取的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用人單位(不包括分戶、合並、兼並、重組、改制、跨省市整體轉入等用人單位);2、按規定同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3、為全部職工申報繳費基數,並在60日內核定申報全部職工應參保險種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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