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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主任劉明利就北大2009年的自主招生政策進行了解讀說明。他特別指出,2009年北大自主招生將不招收生活中不孝敬父母的學生;招生范圍由往年的『高中畢業生』改為『高三畢業生』;北京考生原則加30分。
(據11月21日《京華時報》報道)
這樣的自主招生讓人看不懂
王軍榮
高校有自主招生的權力,那是好事,可以讓高校選拔到更多的優秀人纔,可以改變高考一考定終身的弊端,但高校的自主招生權力卻不能由著自己的性子,想怎麼招就怎麼招。在我看來,高校自主招生不管如何使用,但最起碼要有一條底線,那就是公平;最起碼要有一個最終的目的,那就是選拔優秀人纔。可我看2009年北大的自主招生政策,卻很是看不懂。
其一,將不招收生活中不孝敬父母的學生。作為子女,不孝敬父母,無論如何是錯誤的,這樣的學生也實在是不應該進入北大就讀。我只是想問,北大如何在短時間確定,學生對父母是孝敬還是不孝敬?老實說,一個人是否孝敬父母,局外人在短時間內是很難看得出的。一方面,每一個人對孝敬的理解是不盡相同的;另一方面也不會有父母站出來指責自己的孩子不孝敬自己,而使孩子失掉上北大的機會。況且,還只是個高中生,還遠未觀測其是否孝敬父母的時候。北大何必多此一舉呢?
其二,在自主招生中拒絕了復讀生。北大有權利拒絕復讀生嗎?復讀生和應屆生的差距在哪裡?誠然,北大可以不鼓勵復讀生報考北大,但卻不能拒絕復讀生。北大自主招生是通過嚴格的選拔制度來進行的,就不應該在身份上作限制。雖然,我們不希望考生為了進北大而一再復讀,但人家選擇了走這樣的路,北大就應該尊重考生的選擇,不能一棍子打死。北大如此急促的做法,實在與北大精神背道而馳。
其三,北京的考生原則加30分。如果是高考招生,有地域的區別,難道自主招生選拔優秀人纔,也有地域的區別嗎?憑什麼北京的考生原則就要加30分?更讓人不懂的是,面試中還有兩種特例情況,如果三位面試老師中有兩位給學生打了不及格,則該生將從自主招生選拔中直接被淘汰,從而不能獲得任何的加分。如果三位評委老師給一個學生面試分數都是95分以上,無論該生綜合成績是多少,均給予該生30分的高考優惠政策。這種一刀切的做法科學嗎?我想問的是,面試老師的情況保密程度如何?有沒有權力和金錢的作用?
自主招生,其權力當然掌握在高校手中,但正因為是自主招生,其招生制度和招生過程更應該追求公平,更應該將信息『暴露』在公眾的眼球之下。北大的自主招生能招到多少優秀人纔?實在不敢過於樂觀。自主招生制度何時在出臺之前,也能夠來個聽證會,聽聽公眾的意見。
沒有必要求全責備
李少國
美國有句話:『哈佛園內無小事』。在中國,北大亦如是。北大2009年的自主招生政策公開之後,已引起諸多異議,筆者注意到,批評之聲有三個方面,然而,我們分析一下其遭遇『拍磚』的幾個問題,其實並無不妥之處。
其一、北大將招生范圍由往年的『高中畢業生』改為『高三畢業生』。對此,北大說不會因為優秀青年學子的復讀身份而將其拒之門外。但之所以在自主招生上有所變化,就是為了表明北大招生的態度——不鼓勵學生復讀,不鼓勵學生因為追求北大而復讀。去年8月4日,教育部部長周濟在武漢宣布,2009年起,全國所有公辦普通高中禁止辦復讀班、招收高三復讀生。並指出,公辦高中辦復讀班,是利用國家資源進行收費,不利於教育公平。作為改革的『先鋒『,北大有『不鼓勵學生復讀,不鼓勵學生因為追求北大而復讀』立場,又何嘗不可呢?
其二、作為中國第一名校,北大將推薦優秀中學生的『十六字方針』中的『孝敬父母』改成了『心系天下』。雖然如此,但是北大強調,將在自主招生過程中進行監督舉證,如果發現日常生活中有不孝敬父母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北大自主招生是不會錄取的』。另外在考試中也可能會有相關的考察方式。這就是說,北大是拒收不孝敬父母的考生的,就此而言,也並沒有違背法律、道德之處。
其三、有人說,『北京考生原則上加30分』有悖公平,北大不是北京人的北大,而是全國的北大,請注意:『三檔加分中,最終通過北大自主招生筆試和面試的同學,都能享受20分以上的優惠政策。』這就是說,加分的前提是必須通過北大自主招生考試的筆試和面試,並不是想加就分的。況且,『北京等考前填報志願的省份,考生原則上加30分』,關鍵是要在考前填報志願方能享受此政策。再說,『北京考生原則上加30分』並不違反國家招生制度,在法律上也是符合『法無規定不可為,法無禁止即自由』的。既然是自主招生,為何要自縛手腳呢?
應該承認,能夠看到深層次的制度方面的問題,並且提出相應的建議,這確實說明了一種進步。然而,筆者以為,請不要陷入『制度萬能論』,因為任何一項制度都不是萬能的,必須與其他制度互相配合纔能最大程度的實現其價值。既然北大是自主招生,只要不違背社會公平,又何必求全責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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