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喝點酒吃頓飯,這成了時下朋友間交流感情的重要方式,可這酒喝多了也不見得就會感情深,這不,福山的徐先生於就因為喝酒與朋友反目成仇。昨天,徐先生的妻子在律師的陪同下,去向丈夫的朋友索要醫藥費,原因是對方勸其丈夫喝酒喝成了胃出血。
徐先生今年38歲,老家江蘇,大學畢業後在煙臺某事業單位工作,2001年下海經商,因經營有道,很快成立自己的公司。徐先生為人厚道,願意助人,去年他的大學同學高某從廣東打來電話:『老同學,我有個老鄉侯某,現在煙臺,他的孩子出國留學,學費不夠你借給他一些。』徐先生馬上答應了。得知同學在煙臺很有本事,徐的另一名同學也找他辦事,讓他幫著給親戚趙某的一個孩子找份工作,徐先生也給這個孩子找了一個效益不錯的企業,趙某也特別感謝。
在同學的引見下,這兩個這被幫的同學都成了徐先生的朋友,本月18日晚,他們要請徐某,也算是答謝。當晚的宴席上,本來不勝酒量的徐先生已經喝得面紅耳赤,但趙某等人仍頻頻舉杯:『再來一杯,感情淺舔一舔;感情深一口悶。』趙某等人一邊勸酒,一邊將徐的酒杯舉起,稱若他不喝他們就不吃菜。經不住對方勸,徐先生又喝了幾杯。
當晚,還未等酒席散去,徐先生酒被送往醫院,經檢查是胃出血,住院治療花了3000多元錢。徐先生的妻子梁女士得知丈夫喝多的原因後很氣憤,質問趙某,說話時可能有些過激,趙某也很不理智,雖然承認多次勸酒,但說不是硬往徐先生的嘴中倒酒。這句話激怒了梁女士,她便讓趙等人出醫藥費,但遭到拒絕,梁女士因此打算將對方告上法庭。
面對這種情況,勸酒者有沒有責任呢?記者就此諮詢了山東省西政律師事務所的曲學松律師,他認為,勸酒者應該知道對方不能喝酒的情況下仍在硬勸,沒有做到保護飲酒者的義務,應當負有一定的責任;而作為飲酒者本人,明知自己不能喝,出於面子,別人一勸就喝,從而導致身體受到傷害,自己也要承擔一部分的責任。
(責任編輯:霍鍵)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