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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水利委員會近日發布了《2007年黃河水資源公報》。公報顯示,2007年黃河流域廢污水排放量為42.86億噸,劣Ⅴ類水質佔評價總河長的33.8%。
令人費解的是,治理水污染好像早已成為黃河沿線各政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這不,在網上搜索『黃河排污口』就會發現,前天某地為了治理污水投資了幾千萬,昨天某部門剛關閉當地的數個排污口,今天某地開建了數個排污口監控系統……口號喊得無比響亮,工作做得也像模像樣,可到頭來人們喝的依然是渾濁不堪的水,承受的依然是因為水污染引發絕癥所帶來的痛苦與絕望。究其原因,還是因為環保意識無法逃出GDP的『魔掌』。
『「治水」的背後,是一種耐人尋味的利益較量:一方是地方利益和眼前利益,一方是人民利益和國家利益。』陝西省人大環資委主任鍾高適曾如是說。目前,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各級政府及其領導人到底對水環境質量負什麼責任,負到什麼程度,行政不作為受到怎樣的追究,規定都不具體。地方領導對水環境質量的責任與乾部考核和使用沒有真正掛起鉤來,致使一些地區的領導對環境保護工作不夠重視,不能正確處理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急功近利,導致污染防止規劃不落實,措施不過硬。一些地方追求短期行為,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實行『地方保護』,乾擾職能部門執法。在經濟落後地區,甚至大開違法違規的『綠燈』,以放寬環保,求得『引資』,污染怎能不越治越重?
如此看來,GDP本位就是黃河乃至其他江河遭受污染的源頭,如果基本意識沒有形成,相關法律法規沒有到位,治理水污染終究只是一些人的口頭工作,帶來的後果無疑是全民之痛,子孫後代之痛。在金融危機肆虐的當前,各級政府不遺餘力地拯救經濟,如投入巨資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啟動減稅機制;加快起草擴大居民收入、全面刺激國內消費方案等措施,旨在盡快擺脫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的影響。而對於形勢比金融危機嚴峻得多的水資源問題,我們的各級政府能否拿出拯救經濟的乾勁來,制定嚴謹的法律法規,監督相關部門紮紮實實地拯救我們賴以生存的水資源。(韋彩卉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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