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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今天(24日)發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建設標准』,該標准將於12月1日起實施。
2007年,民政部與國家發改委共同制定了《『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體系建設規劃》,啟動了保護中心項目的建設。『十一五』期間,中央投入國債資金和部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7億元,地方投入4.2億元,到201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規模適度、功能完善、有效覆蓋、反應及時、符合國情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體系,實現全國90%以上的地級城市和工作任務較重的縣級市擁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設施,新增救助保護床位3.5萬張,每年為50萬名左右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服務。
(責任編輯: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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