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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學院4名女孩到底是怎麼死的,是因突然起火跳樓身亡,還是在毫無救援的情況下,雙手在護欄上支橕不住,摔下6樓身亡。有待進一步查證落實。但死者家屬質疑,在火災中學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據同學們介紹、記者證實,一個從5樓拿出來的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的生產日期為1999年11月24日,維修日期為2006年7月14日,而此類滅火器最多只能保質2年;另一個位於6樓的二氧化碳滅火器,生產日期同樣是1999年,最近的一次維修日期是2006年7月17日,瓶上一張合格證標明『檢驗日期是2002年,保修期為一年』。(據新華網11月16日)
這樣的過期好久的滅火器怎麼就在學校安然度過了好幾年,依然堂而皇之、徒有虛名、濫竽充數般地擺放著呢?豈不成了聾子耳朵『擺設』?豈不是人人厭棄的形式主義在囂張地向我們示威嗎?
僅僅滅火器一樣藏有安全隱患嗎?多一點質疑,絕不過分。比如教室宿捨質量問題、喝水問題、飲食安全問題、電源問題……多啦。明智清醒的學校領導和管著學校的上級主管,不妨以此為鑒,來個裡裡外外、上上下下、徹頭徹尾的認真檢查。
應該說,平時各級的檢查、聯查、評比,名目花樣兒可謂多矣,卻很少聽說過真正嚴格認真像回子事地檢查安全的。更多的只是蜻蜓點水走過場。到處寫著『安全第一』、『注意安全』,甚至連『小心擁擠』、『注意路滑』之類的警示也時有出現,可謂無微不至。『安全措施』一牆一牆一本子一本子的,真正管用的切實有效的措施少見。有不少是為的應付檢查兼及出了事逃避責任『護身』的,屬於『貓蓋屎』之類。猶如即使在大沙漠根本無水的情況下,也要貼出『禁止隨便游泳,以免溺水』一樣,給人的感覺是,我可布置了,再出事與我無關概不負責。
青少年學生,是早晨八九點鍾的太陽,是國家、社會、家庭的希望和未來。確保其人身安全比什麼都重要。因此,像形式主義滅火器那一套,一點也不能在學校流行泛濫。
態度決定一切。究竟是『昇學率第一』,還是『健康第一』、『安全第一』?教育教學部門,乃至社會、家長,不可不深思、明察。(蘇連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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