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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9年1月1日開始,長春市調整城鎮職工和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政策。針對有關政策,本報邀請了長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處徐慶豐處長進行了解讀。
關鍵詞•下調 住院起付標准下調這次調整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標准,具體標准為:省及省級以上醫療機構由1268元調整為1100元,市級醫療機構由975元調整為800元,社區衛生服務指導中心由683元調整為500元。
解讀:按照長春市《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長府發[2001]46號),住院起付標准是『以上年長春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省、市和區三級醫療機構分別按照13%、10%和7%的比例確定,起付標准以下住院費用由參保人員自付』。
參保人員對住院起付標准非常敏感,長春市自2001年啟動職工醫保,為減輕參保人員的個人負擔,住院起付標准一直沒有提高,2000年長春市社會平均工資是9752元,2007年已經增長到24190元。這次長春市通過降低住院起付標准,將減少參保職工個人負擔約1700萬元。
關鍵詞•提高 醫療費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5萬元提至6萬元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住院醫療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5萬元提高為6萬元。貧困重度精神病人醫療待遇提高提高貧困重度精神病人醫療待遇水平,使參加醫療保險的貧困重度精神病人住院平均補償比例達到80%。
關鍵詞•銜接 轉換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建銜接轉換制度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制度。國家法定勞動年齡段內的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具備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能力的,可轉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每5年的繳費年限(十八周歲以下的參保年限除外)可折算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賬結合)1年的繳費年限;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每3年的繳費年限(十八周歲以下的參保年限除外)可折算為參加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1年的繳費年限。
解讀:這項措施主要是鼓勵社會上的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在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中間建立一個銜接轉換制度。
大額醫療費可從個人賬戶劃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可用個人賬戶資金繳納每人每年50元大額醫療費,或由長春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直接劃轉,不用個人去跑腿了。
關鍵詞•特殊疾病 血友病納入門診大病范圍將血友病納入城鎮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范圍,其門診醫療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具體補償辦法由長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定。
解讀:長春市門診特殊疾病原有7個病種,分別是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惡性腫瘤放化療、腎移植後抗排異治療、結核病抗結核治療、精神病治療、艾滋病治療等。這些病種的病人平時在門診就可治療,但費用比較高,個人賬戶的資金遠遠不足,納入門診大病後,門診大病費用由統籌基金解決,全年按照一次住院結算,只支付一次起付標准,全年可以報銷近19萬元。
血友病平時需在門診治療,且費用較多,為減輕血友病患者的負擔,故將其納入門診大病范圍。長春市目前血友病患者約有30人。慢性肝炎成門診慢性病試點病種進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試點工作,首批試點病種為慢性肝炎。門診慢性病實施辦法由長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定。
解讀:這項試點主要是為了減輕慢性病患者門診就醫個人負擔,在門診也能得到統籌基金的補償。這樣既減輕了參保人員的負擔,又有利於節約統籌基金,減少住院人次。將在慢性肝炎試點成熟後,進一步擴大門診慢性病病種。
關鍵詞•生育參保 孕婦產前為胎兒參保胎兒出生即可享受醫保制定城鎮新生兒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新生兒參保繳費標准為每人每年105元,其中:家庭承擔35元,各級財政補貼70元。參保孕婦在生產前由其所在生育保險定點醫院負責為胎兒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手續,使胎兒出生即可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解讀:這項措施是我們為更好服務參保居民的便民措施,在全國也屬於創新的做法。生育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將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育齡婦女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醫療費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助范圍,實行定額補貼辦法,超過定額部分由參保居民個人負擔。定額補貼標准為:正常分娩:省級400元,市級500元,區級600元;非正常分娩:省級500元,市級600元,區級700元。
因生育引發並發癥的,治療並發癥的醫療費用,或者休假期間治療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解讀:長春市每年城鎮新生兒約3.1萬人,而通過職工生育保險支付待遇的每年只有不到2000人,每年還有2萬多新生兒享受不到生育保險待遇,參保居民對生育醫療費用納入居民醫保中的呼聲越來越強。通過認真調研測算,長春市將居民生育費用納入居民醫保支付范圍,這項措施將增加基金支出約1000萬。(鄭麗穎)
(責任編輯: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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