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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衡水電2007年6月11日,深州市唐奉鎮的孟立雙左乳房有腫塊去深州市人民醫院(以下簡稱『深州市醫院』)問診,醫生經檢查說是脂肪瘤,給開了藥,讓回去吃。幾個月後仍未見好,今年3月她又去河北醫大四院檢查,被診斷為乳腺癌,便在該院做了手術。手術後到新農合報銷,沒想到在深州市醫院開轉診證明時,該醫院以規定『每個科室每個月只有5個轉診轉院名額』為由拒開,使得報銷擱淺。
11月24日,孟立雙的丈夫李山考告訴記者,妻子手術後,他拿著河北醫大四院的住院費到新農合報銷,工作人員說需要深州市醫院的轉診證明,他就來到了深州市醫院。沒想到,深州市醫院說什麼也不給他開轉診證明,不管是科室醫生還是醫院的一位副院長,都說他們醫院有規定,每個科室每個月只有5個轉診轉院名額,多了不但扣科室的錢,還要罰錢。
李山考認為,『參加新農合,就是為了防止大病致貧。深州市醫院給科室規定轉診轉院名額太荒唐了。』
當日上午,記者與李山考再次來到了深州市醫院,請求有關科室的醫生給他的妻子開轉診證明。一位男醫生看了他相關的治療單據後說,他們醫院轉診轉院率太高,醫院規定每個科室每個月只有5個名額,多開了醫院要通報批評,還要罰錢。別說李山考的妻子沒在他們醫院住院了,就是住院的患者轉院走的,名額都不夠用的,不能給他開轉診證明。
李山考最後告訴記者,在多次到深州市醫院找醫生開轉診證明的過程中,碰到過好幾個人來開轉診轉院證明的,都是無功而返。
(責任編輯:霍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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